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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新疆乌恰县交通运输局招聘5名农村公路养护工公告
2016-07-21 23:36:47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新疆 浏览次数:0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公路的养护,确保安全畅通。经县委、政府批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农村公路养护工(男性),从事农村公路养护工作。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完成,特制定本简章。

一、工作原则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政审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

二、招聘职位及条件

(一)招聘职位:农村公路养护工

三、招聘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交通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2 、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体貌端正,语言表达能力较强,具有吃苦耐劳精神;

3 、年龄为40周岁以下,初中以上学历;

4、招生范围:全社会公开招录;

5、双语表达能力强、有工作经验、复转军人优先;

四、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16年7月19日至7月28日,每天上午10:00至下午19:00;

2、报名地点:乌恰县交通运输局办公室,联系人:任洁坤,手机:18690273112,座机:0908-4621256;

3、参加报名时应按要求填写《报名信息表》;需提供3张1寸免冠近照,毕业证书、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各2份。

五、笔试

考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在笔试时需携带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证件。

六、面试

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时需携带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证件。

七、体检

体检时间及集合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时需携带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证件。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列为招聘对象。

八、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其中,面试和笔试成绩各站50%。

九、考察政审

根据面试、笔试和个人条件综合,由高到低按计划数等额进行考察政审。

十、工资待遇及相关规定

聘用后试用期半年(试用期间只发放基本工资)。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签订用工合同并缴纳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等五金。

签订合同后的工资组成为:

1、基本工资 1000元/月。

2、岗位工资:1000元/月。

上述两项合计:2000元/月(含个人承担“五金”部分)。

3、绩效考核工资:每月根据个人表现和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发放200元以内的绩效考核工资。

原标题:乌恰县交通运输局2016年招聘农村公路养护工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