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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吕梁事业单位引进博士研究生公告
2024-04-22 17:33:58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山西 浏览次数:0

  为进一步加强吕梁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关于做好2024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关于印发<吕梁市“一事一议”支持人才发展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等政策规定,现将吕梁市部分事业单位2024年引进博士研究生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政府宏观管理与落实用人单位自主权相结合的原则;

  (四)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五)坚持优化结构、保障重点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

  符合本次引进条件和岗位所需具体要求的应往届博士研究生(不含委培、定向生)。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条件;

  (五)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83年4月19日及以后出生);

  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政策规定,港澳地区的中国公民和台湾同胞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享有公平竞争权利,可应聘到内地事业单位就业,应聘人员须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等相应条件。

  不作为引进对象的主要情形:

  1.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能报考;

  3.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不能报考;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5.招聘、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所在单位不同意报考的,不能报名;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人员,不能报考;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应聘者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招聘条件或岗位要求的辞退、现役、试(聘)用期、服务期、户籍、各类从业(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的截止时间,除岗位有明确要求外,均为公告发布之日。

  四、招聘计划及岗位具体要求

  吕梁市部分事业单位2024年引进博士研究生岗位83个,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以《吕梁市部分事业单位2024年引进博士研究生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的要求为准。

  五、招聘程序

  在山西省人社厅官网、吕梁人事人才网发布招聘公告。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及时间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报名,根据岗位报名情况,适时启动考核、体检、考察程序,岗位招满即止,未招满的岗位报名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

  报名方式:

  采取发送电子邮件的方式。应聘人员填写《吕梁市部分事业单位2024年引进博士研究生报名登记表》,连同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等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发送至电子邮箱(详见《岗位表》),邮件主题注明“报名岗位+姓名+电话”。

  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予以严肃处理。凡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名者自负。

  2.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各部门、各单位2024年引进博士研究生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本次引进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要求的考生,立即取消其报名资格。

  (二)考核

  本次引才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进行。具体考核形式为面谈。根据岗位报名情况,对符合引进条件者,由吕梁市各部门、各单位2024年引进博士研究生工作领导组办公室电话通知本人考核时间、地点等具体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