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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山西能源学院招聘博士研究生公告
2021-08-12 13:26:04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山西 浏览次数:0

  山西能源学院是一所由教育部批准,山西省人民政府举办的应用型普通本科院校。学院以满足传统能源和新能源的需求为目标,逐步形成了能源动力类、新能源开发利用类、智慧能源类、资源环境类、绿色能源智能装备制造类、能源经济管理类六大专业群,主要培养基础理论系统全面,专业技能突出,实践动手能力强,为能源企业服务,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工程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目前,学院已被列为山西综改试验区重点建设项目、山西省应用型本科试点院校、全国地方高校“产教融合”建设试点院校。因学院发展需要,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山西能源学院为山西省人员总量管理及取消行政级别试点单位,实行人员总量管理,事业单位性质和公益性保持不变;新聘用人员纳入实名制管理。

  2021年学院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17名,均为专业技术岗位。具体招聘岗位及相关要求见《山西能源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的,获得博士学历学位的国内外博士毕业生、出站的博士后。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十八周岁。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奉献精神。

  (三)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条件。

  (四)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要求。

  (五)博士研究生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80年8月11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博士研究生年龄可以放宽至45周岁(1975年8月11日以后出生)。

  不得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现役军人不能报考;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能报考;

  3.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不能报考;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5.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不得报考;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人员,不能报考;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应聘者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招聘条件或岗位要求的辞退、现役、试(聘)用期、服务期、各类从业(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的截止时间,除岗位有明确要求外,均为公告发布之日。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8月—12月。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符合条件的国内外高校毕业的博士研究生,通过电子邮箱报名应聘,应聘材料接收邮箱为:rsczpjs@163.com。应聘者邮件标题格式统一要求为:“姓名+学校+学历+专业名称”。

  3.报名提交材料:

  (1)《山西能源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报名登记表》(附件2)电子版。

  (2)本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3)各学历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扫描件。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和相应阶段课程学习成绩单原件扫描件。

  (4)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及聘任文件、学术荣誉证书,科研成果,就业推荐表等原件扫描件。

  (二)资格审查

  学院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对应聘者条件进行资格审查,主要审查应聘人员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科研成果及文章收录等信息。资格初审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由学院电话通知本人资格复审、面试考核的时间、地点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