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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下半年汕头市龙湖区教育局属下学校招聘博(硕)士研究生公告
2021-08-05 17:06:46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广东 浏览次数:0

  根据《汕头市引进博(硕)士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精神,为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为建设区域教育高地提供人才支撑,2021年下半年汕头市龙湖区教育局属下学校公开招聘博(硕)士研究生2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国家承认的博(硕)士研究生(含经教育部认证的海外留学博(硕)士)。

  博士研究生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硕士研究生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35周岁以下指1985年8月16日以后出生;40周岁以下指1980年8月16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或紧缺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二、招聘名额、岗位和要求

  (一)招聘名额

  拟招聘教师24名,其中中学教师22名、小学教师2名。

  (二)招聘岗位和要求

  详见《汕头市龙湖区教育局属下学校2021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博(硕)士研究生岗位表》(附件1)。

  三、应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现役军人、汕头市市属、区县属机关事业单位编制人员,历年粤东粤西粤北地区乡镇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公告规定不得报考事业单位情形的人员;

  2.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薪酬福利待遇

  招聘对象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工资福利待遇、岗位聘用按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引进博(硕)士研究生符合《关于印发〈汕头市引进博(硕)士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汕人才发〔2020〕1号)、《关于印发〈汕头市引进博(硕)士三年行动计划有关补助发放办法〉的通知》(汕组通〔2020〕37号)条件的,享受相应薪酬待遇、住房补助、生活补贴、配偶安置、子女入学、及培养管理政策,同时享受广东省有关人才政策。

  在汕头市内机关、企事业单位、中央、省直驻汕单位之间流动的,不属补助范围。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本公告在汕头市龙湖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dlonghu.gov.cn/)发布。

  (二)报名方式、时间和要求

  1.报名方式: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电子邮箱为LHZP88831114@126.com。

  2.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8月16日。

  3.应聘人员网络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的扫描件:

  (1)本人填写的《汕头市企事业单位2021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博(硕)士研究生报名表》(附件2)(附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相片、本人手写签名);

  (2)本人有效身份证;

  (3)本人毕业证、学位证等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材料;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4)教师资格证。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应聘人员届时须与龙湖区教育局签订承诺书,承诺聘用一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未按要求在承诺时限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5)汕头市外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须出具工作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书面证明。

  4.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须于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等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还须于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