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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怒江泸水市纪委市监委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2024-01-14 22:19:52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云南 浏览次数:0

  根据《泸水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规定》等有关规定,经泸水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决定组织开展泸水市纪委市监委2024年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聘职位、范围及资格条件

  (一)选聘职位及人数

  1.泸水市廉政文化教育发展中心公开选聘1人。

  2.中共泸水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信息中心公开选聘1人。

  (二)选聘范围

  州内四县(市)财政全额供养事业单位在职在编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可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

  (三)选聘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年龄为35周岁及以下(1988年1月9日以后出生,以身份证为准);

  3.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5.近3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6.新聘用的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乡镇服务年限须满5年;

  7.在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时,若与单位或主管部门签订服务年限协议的,应遵守相关协议规定;

  8.符合公开选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9.符合《中共泸水市委办公室泸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泸水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规定>的通知》文件规定的条件。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聘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尚在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3.近3年年度考核未达到合格以上等次的;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党纪政纪处分期或者处分影响期未满的;

  6.所在单位或具备干部管理权限单位不同意参加公开选聘的;

  7.从事保密等工作未解除保密期限的;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9.法律法规、政策规定或上级主管部门有明文要求的其他情形。

  二、公开选聘程序

  按照发布公告、现场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考察与体检、确定拟选聘人员、公示、办理选聘调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经泸水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工作领导小组核准审批同意后,在泸水市人民政府网(https://www.ynls.gov.cn/)、泸水市纪检监察网(https://www.lsjjjc.gov.cn/)发布选聘公告。公告发布时间距报名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由泸水市纪委市监委负责实施。报考人员需报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并按干部管理权限报同级组织或人社部门审核后,向泸水市纪委市监委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1月15日9:00—1月19日18:00。

  2.报名地点:泸水市纪委市监委组织部(泸水市行政中心A1509室)。

  3.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考1个岗位,一经报名,不得更改。

  4.报名应提交材料

  (1)《泸水市纪委市监委2024年面向怒江州公开选聘事业单位人员报名信息采集表》,经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单位审查同意后,在报名期间提交到泸水市纪委市监委(含电子版、纸质版需盖好公章),一式三份;“照片栏”须粘贴好一寸近期免冠蓝底照片;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事业单位人员身份材料(聘用审批表等);

  (5)近三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

  (6)近期免冠一寸蓝底彩色证件照2张(含电子照片一张)。

  5.资格审核。泸水市纪委市监委现场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选聘过程,若发现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选聘资格。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应于规定时间内携带身份证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在规定期限内未领取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参加选聘。

  6.开考比例。岗位选聘人数为1名的,确定报名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1:3,岗位选聘人数为2名及以上的,确定报名人数须多于岗位选聘人数的3人以上,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该岗位,对被取消岗位的报名人员允许改报其他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