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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宿州灵璧县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2023-07-07 16:11:45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安徽 浏览次数:0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皖人社发[2010]78号)、《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实施意见》(皖人社发[2017]21号)等规定,经研究,决定公开选调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计划

  全额财政拨款事业单位管理岗位工作人员共20名(具体岗位见附件2)。

  二、选调范围和条件

  (一)选调范围

  灵璧县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不含试用期工作人员)。

  (二)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政治素质好,思想作风端正;

  2、年龄45周岁以下是指1977年7月6日<含>及以后出生(档案年龄与身份证年龄不一致的,依认定结论为准);

  3、学历条件为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4、年度考核近三年均为合格及以上档次,三年及以上工作经历且有二年以上本单位工作经历(特殊人员说明:2020年、2021年按照政策安置入编的退役士兵在部队服役期间视为年度考核合格,2019年及以前的退役士兵按入编事业单位后实际年度考核结果确定);

  5、身体心理健康。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不在选调范围及不符合选调条件要求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其他不适宜参加选调的。

  三、选调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23年7月6日在灵璧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2023年灵璧县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二)报名和资格初审

  1、审核推荐(档案初核)。采用个人自愿报名与组织推荐的方式进行。自行下载《灵璧县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1,以下简称《报名表》),报请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审核。主管部门要严格个人档案审核,重点对“三龄二历一身份”进行初审,通过初审后统一上报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审定,经组织认定后方可参加报名。县人社局留存已经审核同意报考的个人《报名表》。

  2、网上报名。本次公开选调采取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网站为灵璧县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lingbi.pzhl.net/),提交报名申请时间为2023年7月18日9:00至7月22日16:00。已经审定同意的报考者报名时,按照要求填写《灵璧县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审查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所填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和报考条件要求相一致。

  3、网上初审。县人社局按照规定的报考条件要求和留存的《报名表》,及时进行网上资格审查。对只进行网上填报但未留存《报名表》的,将不予资格审查。

  网上审查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报考条件的最终依据,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凡在选调工作各个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条件要求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4、报名确认。报考者可于7月22日16:30前随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应于7月24日16:30前登录报名系统,缴纳笔试费用45元。未按时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开考比例不低于1:3,若最后确认报名缴费人员不足比例,笔试前会及时上网公布核减岗位数(保留岗位数)。

  报考者应于8月2日至8月4日登录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笔试时间、地点等见准考证)。

  (三)笔试

  笔试时间:2023年8月5日(星期六)

  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满分100分。

  为确保选调人员素质,设定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到最低控制线的人员,方可进入下一环节专业测试。

  (四)资格复审(档案核查)

  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选调计划数1:3确定资格复审人员,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复审人选;若笔试成绩高于60分的少于计划数,按实际人数确定复审人选。出现缺额的,在规定时间内依次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