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其他事业单位
2020年洛阳市栾川县选调事业单位人员公告
2020-04-28 21:52:20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河南 浏览次数:0

  为满足我县县直部分事业单位急需用人问题,经研究决定从我县自收自支或差额补贴事业单位(公立医院、乡镇卫生院除外)中选调11名工作人员。具体公告如下:

  一、选调计划及选调条件

  (一)选调计划

  面向我县自收自支或差额补贴事业在编在册在岗,具有高中(含中专)及以上学历人员中,选调11名工作人员纳入财政全供事业编制(具体岗位见附件1)。

  (二)选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备岗位所需要的文化程度、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4.具备正常工作的身体条件,无不良嗜好;

  5.思想进步,有较强的责任心和事业心;

  6.截止2020年4月30日,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5年4月30日后出生)。

  7.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到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2)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学籍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5)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6)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7)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适宜报考的。

  二、选调办法和程序

  选调工作分为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体检、考核、公示和聘用五个步骤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0年5月7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8:00。

  2.报名地点:栾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服务大厅(地址:栾川县城兴华西路)。

  3.报名方法:本次选调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提交《2020年选调栾川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一式2份,并提交以下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附报名表后):

  (1)本人有效身份证;

  (2)近期同底版免冠1寸彩照2张;

  (3)毕业证书;

  (4)所在单位开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见附件3)。

  资格审查贯穿于笔试、聘用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与拟聘用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其笔试、聘用资格。

  4.拟选调岗位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2。达不到规定比例时核减相应选调岗位计划,核减后仍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取消该选调岗位计划。

  5.领取准考证时间:2020年5月15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8:00),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到报名地点领取。

  (二)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2.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具体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

  4.考生的笔试成绩将在中国栾川网进行公示。笔试成绩并列时,依次按学历层次的高低和参加工作时间长短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三)体检

  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按选调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以及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关于印发<河南省公务员录用体检组织工作流程(试行)>的通知》(豫人社办〔2013〕88号)等规定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