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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广东肇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下属事业单位遴选4人公告
2015-10-23 21:02:27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广东 浏览次数:0

为加强队伍建设,肇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决定在全市工商系统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岗位

这次公开遴选岗位和人数为:肇庆市工商行政管理12315投诉举报中心(肇庆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管理岗位2名、肇庆市鼎湖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管理岗位2名,具体见《2015年市工商局公开遴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附表1)。

二、遴选对象

遴选对象为全市工商系统所属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含原工商系统因机构改革合并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含未满试用期人员)。

三、遴选条件

报名参加遴选人员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坚决拥护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二)勤奋敬业,品行端正,工作能力较强;

(三)大专以上学历;

(四)年龄在35周岁或以下(1979年10月31日后出生);

(五)符合遴选岗位相关要求;

(六)身体健康;

(七)经所在工作单位同意。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遴选后即构成本人直系血亲或直系姻亲担任遴选单位班子成员等须回避情形的;

4.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

报名和资格审核时间:2015年11月3 - 5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

(二)报名步骤。

本次公开遴选工作人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1.报考人员登录肇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gdzq.hrss.gov.cn/)或肇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网站(http://www.zqgs.gov.cn/)下载并如实填写《肇庆市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下简称《报名表》,见附件2)。

2.报名时须提供经所在单位盖章同意的《报名表》原件1式2份,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近期大1寸免冠正面证件照3张。

现场报名地址:肇庆市二塔路68号肇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人事教育科,邮政编码:526060;联系人:夏肇明、何彤梅,电话:0758-2738525。

3.肇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对报考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的,由肇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发放准考证准予参加考试。

报考人员须确保提供的资料真实、准确,凡隐瞒个人重要报考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报考人员遴选资格。

五、考试

(一)考试方式 。

考试方式包括笔试和面试。满分分别为100分,合格分数线均划定为60分。

笔试采用闭卷考试,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遴选岗位人数在笔试合格考生中以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如达不到1:3的比例,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合成综合成绩(即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二)考试内容 。

笔试实行闭卷考试,内容为工商行政管理专业知识和综合知识。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包括综合分析能力、计划组织能力、决策能力、人际关系处理能力、解决问题能力以及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等。

(三)考试时间。

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以准考证为准)。

六、体检和考察

依综合成绩高低顺序,按照遴选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肇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组织拟遴选人员到指定医院体检并进行组织考察。

七、公示和聘用

肇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遴选人员,在肇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肇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经公示期满无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由遴选单位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