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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邢台新河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80名)
2023-06-19 14:57:30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河北 浏览次数:0

  为满足事业单位用人需要,根据《邢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结合2023年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和岗位空缺情况,经县委县政府同意,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0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统一招聘方式。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三、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0名。其中教育系统中小学教师全额事业编制48名,卫生系统专业技术人员差额事业编制32名。

  四、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年龄在18-35周岁(1987年6月25日至2005年6月26日期间出生);

  3.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和其他资格条件(详见招聘岗位条件表要求),国外留学生须出具教育部留学认证中心提供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4.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

  (二)招聘岗位具体条件:

  1.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招聘岗位条件表》(附件),其中专业参考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

  2.本次招聘部分岗位用于专项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2023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1年、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4)2023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21、2022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5)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3.本次招聘部分岗位用于专项招聘“国家基层服务”期满人员报考和“服务冬奥志愿者”报考。“国家基层服务”是指:邢台户籍或服务地在邢台的服务期满且考核结果为合格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含2023年服务期满人员)、“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其中“服务冬奥志愿者”是指2023年应届毕业生中服务冬奥会、冬残奥会的大学生志愿者。

  4.已在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参加工作的,不享受定向招聘优惠政策,不得报考定向岗位。

  5.凡涉及到年龄、户籍、工作经历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23年6月25日。

  (三)不在招聘范围人员

  1.现役军人;

  2.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

  4.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服务期限的人员;

  5.未经本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四)不得应聘人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2.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所列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