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事业单位用人需要,根据《邢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和河北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若干措施》文件精神,结合2023年教师岗位空缺情况,经县委、县政府批准,现面向社会公开选聘高中教师3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威县教育系统所属第一中学、第二中学选聘高中教师共计30名(其中第一中学15名,第二中学15名),单位主要职责是:负责实施高中教育,促进基础教育发展等职能。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选聘,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教育,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3.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
4.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7年6月1日至2005年5月31日期间出生);
5.须具有符合岗位条件的教师资格证书;
6.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8.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1.2023年威县第一中学、第二中学拟公开选聘专业技术岗位教师30名。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威县2023年公开选聘高中教师岗位条件表》(附件1)。
2.“应届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2023年高校毕业生{2023年7月底前毕业取得学历}。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1年、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2023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21、2022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三)不在招聘范围人员
1.现役军人;
2.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普通高等学历教育(非在职)在读学生(其中2023年应届毕业生除外)。
4.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服务期限的人员。
(四)不得应聘人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
2.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
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执行岗位回避和履职回避制度。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采取电子邮箱的方式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6月1日—2023年6月30日。
报名邮箱:wxsydwzp@163.com
联系电话:0319-6156936(威县教育局),0319-6156965(威县人社局)。
2.报名要求:每名报考人员可以报考两个同一学科的岗位,为第一志愿和第二志愿。报名者须填写《威县2023年公开选聘高中教师报名表》(附件2),可从网上下载打印填写,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符合岗位学历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高中教师资格证书、学信网下载的带二维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相关材料的原件。未取得毕业证的2023届毕业生需提供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校证明原件。
报名人员提供所有证件的扫描件以PDF格式发至报名邮箱,报名审核合格的在参加面试时提供报名要求所需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