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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新乡市延津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307人)
2023-06-05 16:20:15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河南 浏览次数:0

  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2005年第6号令)、《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及省市相关政策规定和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07人,其中县直、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6人,教育类192人,卫生类49人。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相关内容

  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岗位条件等内容详见《2023年延津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一览表》。

  二、招聘方式及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在2023年延津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延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用人部门统一组织实施,延津县纪委监委全程监督。乡(镇、街道)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实行统一招聘、统一管理、统一调配使用,由县教体局根据岗位需求,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进行选岗,选岗后由用人单位进行聘用。

  三、招聘资格和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符合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

  (五)符合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及资格条件。2023年应届毕业生应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学位证,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应证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全日制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分别参照相对应的同等大专、本科学历报考;

  (七)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八)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不满5年人员;

  4.被单位开除或解除聘用合同的;

  5.现役军人、普通高等院校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

  6.国家和省市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与相关事宜

  (一)发布公告

  2023年6月2日在延津县人民政府网站(www.yanjin.gov.cn)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办法: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专业)报名,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报考人员必须按照本人毕业证、身份证等相关证件显示的专业名称、个人情况填写报名信息,如信息不一致或故意填报虚假信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网上报名

  (1)填写并提交报名信息,上传照片

  报考者于2023年6月13日8:00至6月16日18:00期间登录延津县人民政府网站(www.yanjin.gov.cn)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按要求提交个人报名信息并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三个月内免冠正面证件照,红底、蓝底、白底均可,jpg格式;上传照片须将证件照上传到报名系统,经过报名系统自带的照片处理工具处理后直接上传。照片必须反映本人特征,否则无法通过审查)。考生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照片成功后,必须点击“确定”。报名资料提交被接收后,系统将自动生成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缴费、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报考人员务必牢记。

  招聘的教师要符合新时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无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符合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学历标准、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并在考察阶段取得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

  (2)报考资格审核

  按照“谁用人、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用人单位在报考者提交报名申请的1日内对报考者的报名申请和照片进行网上审核,并提出审核意见。报名申请被接收的人员,可于提交报名申请1日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看是否通过报考资格审核。通过报考资格审核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报考资料不全或电子照片不符合要求的,在报名有效时间内报考者应及时补充或更换并再次提交审查。报名时间截止后,报考者只能查询到审核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