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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潍坊市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政府专职消防员简章(7人)
2023-12-12 16:35:32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山东 浏览次数:0

根据潍坊市事业编制政府专职消防员编制岗位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社规〔2022〕2号)、《潍坊市事业编制政府专职消防员管理办法(试行)》(潍政办字〔2021〕187号)和公开招聘有关规定,2023年潍坊市事业编制政府专职消防员公开招聘7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热爱消防事业,政治素质过硬,无违法违纪情形;

(三)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专业或技能条件;

(四)年龄应在40岁及以下(1982年12月18日及以后出生);

(五)符合招聘岗位所需求的岗位资格条件:具体岗位的相关资格条件详见《2023年潍坊市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政府专职消防员岗位汇总表》(见附件1);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灭火救援岗位工作经历是指参与一线灭火救援工作,报考人员必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工作年限计算截至2023年12月18日。

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及其他所有资格证书,应聘人员均须于2023年12月18日之前取得,其中留学人员报考的,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参加考试,学历认证材料最迟于开展体检工作前提交。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一)现役军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在职消防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在读且学习形式为全日制的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二)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二、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方式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23年12月18日9:00—12月20日16:00

2、报名要求: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报名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所载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报考前应认真核对是否符合报考条件要求后再报名。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应聘资格。

在职人员报考应征得所在用人单位同意后方能报考。同意报考证明最迟须在体检环节前提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3、报名方式:应聘人员登录潍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weifang.gov.cn/,下同)考试鉴定专栏,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数码照片。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兼报者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在资格待审核期间可修改报名信息。招聘单位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

报名上传材料包括《2023年潍坊市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登记表》及身份证、学历学位证、资格证书、工作经历等证明的扫描件。

4、填写要求:报考人员必须如实填写个人的报考信息(尤其是学历、简历、家庭成员信息),并对报考信息的真实性承担责任。

(二)资格初审

1、初审时间:2023年12月18日11:00—12月20日17:00

2、初审方式:招聘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报名期间,招聘单位公布的咨询电话在工作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由专人值班,提供咨询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