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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中山市消防救援支队坦洲大队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公告
2023-10-14 12:48:48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广东 浏览次数:0

  为进一步加强消防救援队伍建设需要,提升灭火和应急救援能力,根据《广东省专职消防队建设管理规定》(省政府第219号令)的规定和《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广东省专职消防队建设管理规定的通知》(中府办函〔2016〕140号)的文件精神,中山市消防救援支队坦洲大队公开招聘专职消防员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战斗员岗位5名。适合男性,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年龄30周岁以下(1993年10月13日以后出生)。现役部队退伍军人(简称:“退役军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役消防员和有从事政府专职消防员工作满2年(含)以上的,年龄适当放宽至32周岁。

  火场文书岗位1名。适合男性,具备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具有较强的观察能力、写作能力与语言表达能力。年龄30周岁以下(1993年10月13日以后出生)。

  以上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13日,均为周岁。具体详细招聘岗位职责、人数、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中山市消防救援支队坦洲大队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二、工作要求

  以上岗位要求严格遵守政府专职消防队伍有关管理规定,坚决服从中山市消防救援支队坦洲大队管理和工作岗位调配,保持24小时全天候执勤战备值班。

  三、招聘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二)自愿从事灭火和应急救援工作,服从政府专职消防队伍管理规定,实行轮班、轮值、轮休制度,保持24小时执勤战备值班,服从中山市消防救援支队坦洲大队管理。

  (三)拥有健康的身体条件。

  (四)在部队服役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无违法犯罪记录。

  (五)报考人员具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曾被国家政府、部门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被军队除名或开除军籍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薪酬待遇

  (一)薪酬待遇按照《坦洲镇政府专职消防员薪酬方案》规定执行,包括基本工资、“五险一金”及必要的商业保险、津贴补贴、月度绩效奖金、年终绩效奖金等。

  (二)食宿标准参照消防救援站标准。

  (三)被装由单位按标准统一发放。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从2023年10月13日-2023年10月20日,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方法

  报名考生请按以下清单准备资料:

  ①《中山市消防救援支队坦洲大队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表》(见附件2);

  ②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③大专及以上学历必须提供学历证书以及学信网查询本人学历结果截图,高中以上学历需提供高中毕业证书;

  ④无犯罪记录证明;

  ⑤退伍证(“退役军人”必须提供);

  ⑥车辆驾驶证(报考消防车驾驶员岗位必须提供);

  ⑦工作经历证明(退役消防员和政府专职消防员由原任职消防救援支队出具,用以证明“放宽年龄”资格。证明应当写清楚曾从事岗位具体名称和工作时间);

  ⑧其他相关岗位的资格证书、立功授奖表彰证书。

  以上资料必须将原件以pdf格式扫描件方式在报名期限内发送至互联网tz_xfdd@163.com(163邮箱),邮件标题请注明“xx姓名报考xx岗位”字样。

  3、报名要求

  考生务必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如有1人报考多个岗位或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提供虚假材料或材料不符合要求者,一经查实,直接取消考试资格;涉及违法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二)资格审查

  应聘者经初步资格审查合格后,将以电话或邮件方式通知应聘考生参加招聘考核。对报名资料不齐全的考生,请在接到补充资料通知的之日起2日内进行补充完毕,未在规定时间内补齐资料,视为放弃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