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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南宁市青秀区建政街道办事处专职消防员招聘公告
2023-09-12 11:42:37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广西 浏览次数:0

  为全面加强微型消防站力量建设,夯实火灾防控基础,提升消防安全风险防控水平,根据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组建成立镇(街道)、开发区消防工作站工作方案》要求,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消防员2名,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建政街道办事处专职消防员

  二、招聘人数

  专职消防员2名

  三、条件要求

  (一)政治面貌: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忠于祖国,有志为人民服务,为消防事业做贡献。

  (二)学历: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三)年龄:18周岁以上(2005年9月6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7年9月11日后出生),有特殊专业岗位或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

  (四)身体条件:男性,五官端正,身体健康。身高165(含)厘米以上,两眼裸视力4.5(含)以上。

  (五)其他条件:①必须具备C1(含)以上驾驶证,能熟悉掌握开车技术;②具备B2、A1、A2驾驶证(3年以上驾龄),有熟练汽车维修等特长或其他灭火救援特殊技能的可优先考虑;③退伍老兵或有体育特长者可适当放宽条件录用。

  (六)同等条件下,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优先招聘:

  1.政治面貌为中国共产党党员。

  2.解放军和武警部队退役士兵以及地方政府、企业专职消防队伍中符合条件的人员。

  3.具有南宁市五城区户籍或持有南宁市五城区居住证(五城区包含:青秀区、西乡塘区邕宁区兴宁区良庆区)。

  4.获得招聘岗位相应资格证书或职称。

  (七)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与应聘:

  1.现役军人;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育或者被强制戒毒的;

  4.曾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及社区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处于党纪处分、政务处分、组织处理影响期的人员;

  6.正在受公安机关、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部门和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人员;

  7.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专职化城市社区工作者被辞退未满5年的;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9.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国家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工资待遇

  工资标准:每月工资3500元起(培训期2个月按试用期工资发放)。专职消防员工资包含:基本工资+依照国家、地方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缴存住房公积金。

  五、工作地点和工作内容

  经面试、体检、培训合格后,在建政街道办微型消防站工作,主要承担初起火灾扑救和综合应急救援任务,日常参与防火巡查、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督促火灾隐患整改等工作。除参加正常灭火及应急救援外,还需要参加日常24小时轮班值班、消防应急业务学习、训练等,在消防等级战备期间,要按照单位统一要求执行。

  六、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2023年9月12日至2023年9月25日

  (二)报名地址:南宁市青秀区长湖路1号建政街道公共安全办公室五楼507室(安监办),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5:30-17:30。报名咨询电话:0771-5714234

  (三)报名所需提交材料:

  1.提供《南宁市青秀区建政街道办事处专职消防员招聘报名登记表》(报名登记表详见公告附件),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一式两份,表上粘贴一寸正面免冠彩照。要求考生真实、准确填报本人有关信息,并在承诺栏签名。如填报错误或存在虚假信息,责任自负。

  2.提供如下证件、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经审核后退回原件收复印件:

  (1)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2)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需提供由教育部所属相关机构出具学历、学位认证等有关证明材料;

  (3)个人无犯罪记录证明(机器打印);

  (4)个人征信报告;

  (5)各类资格、职称证书及获奖证书;

  (6)工作经历证明;

  (7)如是中共党员,需提交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