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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贵港市消防救援支队县级消防救援综合服务中心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3-08-17 15:52:16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广西 浏览次数:0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基层消防力量建设工作,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专职消防队管理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111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等有关规定,贵港市消防救援支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各县(市、区)消防救援综合服务中心工作人员21名。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品德和职业道德;

  3.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年龄一般在20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8月16日至2003年8月16日期间出生)。退役军人或具有连续从事消防工作两年以上工作经历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2年8月16日至2003年8月16日期间出生)。

  6.各岗位招聘条件详见《贵港市消防救援支队县级消防救援综合服务中心2023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受到禁止报考处罚未到期的人员;

  3.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4.基层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服务期内或试用期未满人员;

  5.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第二十四条规定的回避关系的岗位;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9.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本次招考所涉及的服务年限、工作年限、处罚期限以及户籍、现役、辞职辞退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3年8月16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计。

  二、招聘范围

  面向广西公开招聘。招聘范围以户籍所在地为准。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方式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23年9月1日8:30—9月10日17:00。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络(电子邮箱)投递方式进行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逾期(或提前)报名一律不予接收报名材料。

  3.报名所需材料:

  符合本公告招聘条件的报考者,需将以下材料(证件)扫描(仅限jpg格式或pdf格式,其他格式上传的视为无效)压缩打包,在规定时间内发送到邮箱ggsxfzd@163.com。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2)毕业证;

  (3)报名登记表;

  (4)相关证明(退伍军人提供退伍证、专职消防员提供社保参保证明等);

  (5)户口簿。

  4.报名要求:

  (1)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含聘用教师控制数、非实名编制、公立医院聘用人员控制数等纳入总量管理人员)须取得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同意报考证明最迟须在资格复审环节时提交)。未能按要求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视为自动放弃。

  (2)企业在职人员或其他签订劳动合同人员报考时应征得所在用人单位同意,考核时因用人单位不同意或拖延终止劳动合同而不能按时办理相关手续的,责任由考生承担。

  (3)报考者在报考前应认真核对是否符合报考条件要求后再报名,且只能选报一个岗位报名(如发现同时报名多个岗位的,视为无效报名),网上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因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填写信息,而造成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审查、聘用资格审查不通过等后果的,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相应责任。报考人员恶意填报报名信息,提供不实信息,扰乱报考秩序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等有关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