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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泸州市卫生健康发展指导中心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医疗卫生机构岗)项目
2022-11-07 14:46:50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四川 浏览次数:0

  6.助学贷款代偿。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符合相应条件的,可享受相应的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

  7.享受应届毕业生相关政策。参加公卫特别岗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服务满3周年且年度考核合格的,两年内参加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招录(聘)、自主创业、落户等方面可同等享受应届毕业生相关政策。

  五、管理考核

  项目人员日常管理以服务单位为主,考核包括年度考核和期满考核。年度考核由服务单位组织实施,期满考核由行业主管部门牵头组织并出具考核结果证明,考核结果作为项目人员享受服务期满支持政策的重要依据。

  六、其他事项

  (一)已招募为2022年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项目人员的不能参加此次招募。

  (二)本次招募工作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依法接受监督。凡在招募工作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等违反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行为的,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三)本公告在“泸州市人事考试网”、泸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招募工作安排并在报名时留下常用电话。因考生未及时查看相关通知信息或通讯不畅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四)疫情防控。本次招募工作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考生面试时疫情防控要求如下:

  1.请全程佩戴口罩,保持1米线距离,自觉配合工作人员做好适时疫情防控相关工作。

  2.考生进入资格审查、面试现场时,应当主动出示防疫健康码信息(绿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者方可进入。

  3.所有考生在资格审查前需提供本人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面试前须提供本人3天内3次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每次采样时间间隔24小时,以出具报告时间为准)。核酸检测阴性报告需由川内有资质的检测服务机构出具。

  4.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现场资格审查、面试:①健康码或行程卡为“红码”或“黄码”的考生;②经现场确认有体温异常(≥37.3℃)或呼吸道异常症状的考生;③前10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澳门除外),尚未完成隔离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的考生;④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或次密接者,尚未完成隔离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的考生;⑤前7天内有高、中风险区旅居史的考生;⑥资格审查、面试当天未按照要求提供相应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及其他有关证明的考生。

  注:高、中风险区具体名单可通过“健康四川官微”微信公众号“健康提示”查询。其他疫情防控要求,按泸州市疫情防控指挥部适时发布的有关规定执行。若因隐瞒行程、病情或未按要求出具健康证明造成无法正常参加资格审查、面试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造成严重影响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5.其他事项。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涉及现场资格审查、面试过程中有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将提前在“泸州市人事考试网”、泸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等予以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变化情况并做好相应安排。因考生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现场报名和面试的,责任自负。

  咨询电话:0830-3108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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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泸州市卫生健康发展指导中心2022年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医疗卫生机构岗)报名表

  泸州市卫生健康发展指导中心

  2022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