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医疗卫生
2021年广元市苍溪县部分乡镇卫生院考核招聘定向医学专科生引进项目人员公告
2021-12-09 12:45:17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四川 浏览次数:0

  七、考核

  县卫生健康局对体检合格人员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以及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专业技术水平、业务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对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拟聘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因考生自动弃权、不符合报考条件、考核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空额,按照该岗位参加面试考生的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人选进行体检和考核。如所有参加考试的人员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则不再递补。

  八、公示

  经资格审查、考试、体检和考核合格的报考者,确认为拟聘用人员,并在苍溪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专业、学历、考试成绩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予聘用,但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或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公示前,因取消拟聘资格、考生自动放弃等原因产生的空额,按照报考该岗位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人选进行体检和考核;如所有报考该岗位考生体检、考核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则不再递补。公示之日起,因各种原因产生的空额,均不再递补。

  九、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者,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取得聘用人员资格。

  下列拟聘人员,在审核确认时须提供相关材料:

  (一)在职人员,应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解除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的证明、同意流(调)动的证明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若是复印件,审查单位应加盖印章并注明材料真实性及材料来源)。

  (二)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毕业生,应提供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就业报到证》。

  (三)下岗、失业人员,应提供户口所在地县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发放的《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失业证明以及有效的人事档案管理机构出具的档案管理证明。

  (四)所有拟聘人员,均须签订《遵守最低服务年限规定承诺书》。约定在招聘单位工作至少满6年(含试用期,从签订聘用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未满最低服务期限,一律不得调动或者借出到其他单位;未满最低服务期限,不得申请辞聘,否则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

  逾期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凭苍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确认文件,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签订聘用合同,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等手续。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由苍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取消其聘用资格。

  十、相关事项提示

  (一)鉴于近期国内出现多点散发疫情,请考生密切关注我市最新防疫要求,并严格执行。所有考生凭本人防疫健康码(绿码)、通信行程卡、48小时内核酸阴性报告(检测证明以天府健康通内“核酸与抗体检测结果查询”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正式检测报告为准)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报名等考试程序。

  (二)考生应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理念,遵守公告,公平竞争,正确面对考试结果。

  (三)请报考者报名时最好留下两种联系方式,在招聘期间不要变更所留电话号码,并保持通讯畅通。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四)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卫生健康局未举办也未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资格审查贯穿招聘的全过程,不符招聘相关条件的请勿报考,否则将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