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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广元市苍溪县部分乡镇卫生院考核招聘定向医学专科生引进项目人员公告
2021-12-09 12:45:17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四川 浏览次数:0

  3.报名时间:2021年12月17日至2021年12月21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18:00。

  (二)资格审查

  报名时进行资格条件初审。报考人员资格复审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县卫生健康局、县纪委监委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指派的工作人员,于2021年12月22日进行。

  报考人员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应如实、完整、准确地提供自己的真实情况和有关信息,发现弄虚作假及舞弊行为的,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已被聘用的予以解聘。对出具虚假证明材料的单位和个人,视情节轻重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

  (三)领取《面试通知书》和缴费

  2021年12月25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报考人员到现场报名地点领取《面试通知书》。报名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予发放《面试通知书》。逾期未到指定地点领取《面试通知书》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考生领取《面试通知书》时须缴纳考试费用。按照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面试每人缴费80元。未按规定缴纳面试费用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不予发放《面试通知书》。

  五、考试

  (一)考试方式和成绩计算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县卫生健康局根据招聘岗位特点和报名情况组织实施。

  考生面试成绩即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应达到60分及以上;否则,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考试内容

  本次考试主要考察应聘者对相关专业知识的把握以及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举止仪表等。

  (三)参加考试

  考试时间,拟定于2021年12月26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考试当天,报考者须持本人《面试通知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按《面试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未携带有效证件、《面试通知书》而影响考试或者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考场参加考试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六、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招聘岗位名额,按照报考者考试总成绩,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县卫生健康局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且无法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则由县卫生健康局安排加试(采取面试方式),然后根据加试成绩排序。

  (二)体检项目和标准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规定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的要求执行。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进行。

  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随面试人员的考试成绩同时在苍溪县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cncx.gov.cn)公布,请报考人员自行关注,不再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集合以及未按规定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弃权。

  (四)复检及递补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7日内申请复检1次。复检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定的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考生自动弃权、体检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空额,按照该岗位参加面试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则不再递补。

  (五)体检费用

  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报考者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