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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广东省梅州市直属重点公办高中进校园现场招聘16人公告(西安站)
2016-04-20 14:06:05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广东 浏览次数:0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及《关于做好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梅市明电〔2012〕251号)文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梅州市教育局会同有关部门于2016年4月组织梅州市直属重点公办高中进校园现场招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

详见附件1 《2016年广东省梅州市直属重点公办高中进校园现场招聘岗位表(西安站)》。

二、应聘对象及资格条件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应届毕业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美术、音乐可以放宽至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应届毕业生”指在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含2014、2015年办理暂缓就业手续且未就业的毕业生),且须于2016年8月31日前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

(二)资格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者技能条件、身体条件,以及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三)其他要求

1、应聘者不得应聘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亲属担任负责人员的事业单位的秘书、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以及与该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2、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见习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应聘。曾被机关、事业单位开除的人员不得应聘。

三、应聘办法及流程

(一)报名方式及所需资料

报名采用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两种方式。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网上报名,应聘者将以下资料的电子文档(可扫描、拍照,须确保图像清晰可见),打压缩包发送至各招聘单位的电子邮箱;也可到指定的现场招聘时间内办理,携以下资料办理现场报名:

1、已填妥的《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样式可从本公告网页下载,需加载本人免冠电子彩照);

2、应聘者须提供居民身份证、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供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学生证;

(二)报名时间、地点:

1、电子邮件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4月29日下午17:00。广东梅县东山中学邮箱:dszxbgs304@163.com;梅州市曾宪梓中学邮箱:zxzzxbgs@126.com。

2、现场报名时间和地点:5月3日(星期二)(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陕西师范大学长安校区新勇中心[东]208、[东]209室。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版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应聘者要诚信报名,在规定时间内向招聘单位提交报名资料,所提交材料应当真实、全面、准确;填报《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时,“学习和工作经历”栏目应按时间先后顺序,从高中开始,填写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在何地、何单位工作学习、任何职,其中,对大学期间的学习经历,须填写清楚学校、院系、专业名称。为方便招聘单位审核是否构成回避关系职位,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不得漏填,以免影响审核。

(四)资格审核

通过电子邮箱报名的应聘者,招聘单位将通过电子邮箱反馈资格初审意见,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须按照招聘单位指定的现场招聘时间、地点,携报名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到现场领准考证并参加考试。在招聘单位举办现场招聘期间办理现场报名的,招聘单位现场反馈资格审核意见,并当场发给准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