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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月厦门市第五医院简化程序招聘3名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2024-01-25 09:01:20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福建 浏览次数:0

  根据《厦门市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暂行规定》、《中共厦门市委组织部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人员流动办理流程的通知》和《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下放精简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厦府〔2015〕16号)中“区属事业单位(不含参公事业单位)人员招聘考试”下放各区承办实施的精神,厦门市翔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简称区人社局)决定采用简化招聘程序,为厦门市第五医院招聘3名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招聘简章公布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四)具备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五)具备招聘岗位设置的资格条件。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岗位信息

  招聘岗位及具体资格条件详见《厦门市翔安区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厦门市第五医院简化程序补充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2024年1月)》(附件1)

  三、不得报考或取消报考(聘用)资格的情形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或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三)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四)曾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

  (五)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以下简称“参公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六)试用期内的公务员或参公人员;未达到与当地公务员主管部门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约定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和参公人员;

  (七)现役军人及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即2025年及以后才学业期满的全日制普通教育学生);

  (八)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或尚未解除党(政)纪处分的,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九)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

  (十)根据原福建省卫生计生委等六部门《关于印发<完善福建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闽卫科教〔2015〕107号)和《福建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福建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卫科教〔2016〕83号)精神:凡是以单位人身份进入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人员或以单位人身份正在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人员,在培训期间及培训结束(含终止培训或退出培训)后3年内不得报考培训基地所在单位的任何招聘岗位;

  (十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安排

  (一)报名时间

  2024年1月24日10:00-1月30日17:00

  (二)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线上报名方式。请有意向报考者认真对照简章规定、岗位条件,确认符合相关资格要求后,将报名材料扫描成电子版,打包压缩并命名为“岗位代码-姓名”发送至报考单位电子邮箱:xmwyrsk1@163.com。报名材料电子版应清晰可辨,规范完整。

  (三)报名材料

  1.《厦门市翔安区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厦门市第五医院简化程序补充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3.个人简历,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其他材料;

  4.本人近期1张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

  福建省内机关、事业单位、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含军队的医疗机构人员,不含辅助、派遣性质人员)需征得所在单位同意方可报名。

  (四)报名资格审核

  由厦门市第五医院对应聘者的简历进行初步审核,并报区卫健局复核。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的审核贯穿招聘全程。报考人员须对本人的报名资格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或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五、考试方法

  本次招聘采取面试考核的方法,于报名结束后由翔安区卫健局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