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其他事业单位
2023年厦门市公安局局属单位招聘非在编工作人员公告
2023-11-16 09:38:37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福建 浏览次数:0

  因工作需要,厦门市公安局局属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在编工作人员。现将简章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非在编工作人员1名,具体详见《厦门市公安局局属单位补充非在编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2023年11月)》(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报名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无违法犯罪记录;

  3.品行端正,有责任感,能吃苦耐劳,愿意履行非在编聘用人员义务;

  4.身心健康,体态端正,无吸毒、纹身、口吃、斜视、色盲、传染性疾病、精神病史等。

  (二)岗位条件

  1.要求:能适应值班备勤,具有岗位要求的年龄、性别、学历、学位、专业、户籍、技能等级证书等条件,年满18周岁,30周岁(即1992年11月至2005年11月期间出生)以下(具体岗位要求详见附件1)。

  2.非本地户籍人员须持有居住证或在厦暂住登记凭证。

  (三)下列情形人员不得报名参加本次招聘

  1.现役军人;

  2.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即2023年7月以后才学业期满的全日制普通教育学生);

  3.曾因犯罪受过或正在接受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

  5.受过刑事处罚、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或正在服刑;

  6.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人员;

  7.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名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8.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9.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被吊销律师、公证员职业证书的;

  10.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11.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2.有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3.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1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三、报名有关事项

  (一)报名时间

  2023年11月15日8:00至2023年11月21日18:00。

  (二)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电子邮件的方式进行报名。请报考者据实

  填写《厦门市公安局人事处补充非在编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并在报名时间内将此表发送至邮箱RKGLZP421@126.com报名。

  (三)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本简章并对照岗位信息,确认符合简章规定及拟报岗位资格条件后方可报名,并须对本人的报名资格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不符合规定条件和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立即取消报名、考试或聘用资格。

  2.本次报名无需缴纳报名费。

  四、考试方法

  (一)资格复核

  报名结束后,厦门市公安局人口管理处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核。对笔试成绩合格进入面试的,厦门市公安局人口管理处负责在11月30日前电话通知报考者携带以下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进行面试资格复核:

  1.《厦门市公安局局属单位补充非在编工作人员报名表》;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书等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4.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5.1寸正面免冠彩色近照1张。

  面试资格复核具体时间地点届时通知。请考生注意联系方式畅通并及时接听通知。

  (二)考试方式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卷面分100分,合格线60分,考试时长1小时。考试当天携带身份证及黑色签字笔,并确保身体状况适宜参加各项考试科目。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

  从通过面试资格复核的报考人员中,按岗位拟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至低分确定资格复核人选。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参考实际人数确定。

  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岗位拟聘用人数比例等于或低于1:1的,该岗位面试合格成绩不得低于70分(含)。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