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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厦门市第五医院择优招聘普通高等院校2024届优秀毕业生公告
2023-11-07 12:58:58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福建 浏览次数:0

  根据《厦门市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暂行规定》和《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下放精简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厦府〔2015〕16号)中“区属事业单位(不含参公事业单位)人员招聘考试”下放各区承办实施的精神,厦门市翔安区卫生健康局(简称区卫健局)决定组织实施所属事业单位厦门市第五医院择优招聘普通高等院校2024届优秀毕业生。现将招聘简章公布如下:

  一、招聘对象

  2024届医学专业硕士及以上优秀毕业生。

  二、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心条件;

  (四)具备招聘岗位设置的资格条件。

  三、不得报考或取消报考(聘用)资格的情形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或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三)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四)曾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

  (五)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以下简称“参公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六)试用期内的公务员或参公人员;未达到与当地公务员主管部门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约定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和参公人员;

  (七)现役军人及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即2025年及以后才学业期满的全日制普通教育学生);

  (八)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或尚未解除党(政)纪处分的,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九)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

  (十)根据原福建省卫生计生委等六部门《关于印发<完善福建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闽卫科教〔2015〕107号)和《福建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福建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卫科教〔2016〕83号)精神:凡是以单位人身份进入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人员或以单位人身份正在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人员,在培训期间及培训结束(含终止培训或退出培训)后3年内不得报考培训基地所在单位的任何招聘岗位;

  (十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岗位条件详见《厦门市翔安区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厦门市第五医院公开招聘普通高等院校2024届优秀毕业生岗位信息表(2023年11月)》(附件1)。

  五、报名安排

  (一)报名时间

  2023年11月4日10:00-2023年12月15日17:00

  (二)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线上+线下联合报名方式。

  1.线上报名方式:请有意向报考者将报名材料扫描为电子版,打包压缩并命名为“岗位代码-姓名”后发送至报考单位电子邮箱(附件2)。报名材料电子版应清晰可辨,规范完整。报名有效时间以邮箱收件时间为准。

  2.线下报名方式:有意向报考者也可通过厦门市第五医院主办或厦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厦门市第五医院参与的线下大型宣讲会、招聘会投递报名材料。

  上述报名材料包括:《厦门市第五医院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3)、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个人简历、就业推荐表或学校开具的其他可佐证2024届毕业生身份的资料、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其他资料等。

  (三)报名资格审核

  由厦门市第五医院负责审核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择优接洽考生或安排初试。通过初试的,按岗位拟聘人数与专业测试人数1:3的比例,由厦门市第五医院向考生发放《专业测试通知书》。未收到招聘单位通知的其他报考人员不再逐一回复。

  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报名人数与岗位拟聘人数的比例达不到1:3的,原则上应减少该岗位拟招聘人数或取消开考,情况特殊需降低比例的,由招聘单位及区卫健局提出意见,经厦门市翔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区人社局)研究并报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市人社局)同意后,另行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