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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上半年四川省退役军人事务厅下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4-03-15 09:06:34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四川 浏览次数:0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四川省退役军人事务厅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工作人员补充到四川省第一退役军人医院等3个下属事业单位工作。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由四川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同时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rst.sc.gov.cn,下同]“人事考试”专栏和四川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官网[http://dva.sc.gov.cn/,下同]上发布)。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

单位类别

单位地址

主要职能

四川省第一退役军人医院

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成都市新都区新繁街道荣军路86号

承担为全省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社会公众提供医疗康复、健康管理和养老服务,为残疾军人提供集中供养、医疗护理以及假肢和辅助器具配置服务,为全省重点优抚对象提供巡回医疗服务,开展教学科研、健康教育、疾病预防和荣军文物陈展、爱国主义教育培训等职责。

四川省第二退役军人医院

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四川省崇州市崇阳镇红桥街320号

主要承担为全省患有神经、精神、心理类疾病的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社会公众提供疾病防治和护理保健服务,为残疾军人提供集中供养、医疗护理服务,为全省重点优抚对象提供巡回医疗服务,开展神经、精神、心理疾病的教学科研、健康教育、疾病预防等职责。

四川省第三退役军人医院

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成都市大邑县大安路2555号

主要承担为全省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社会公众提供医疗康复、健康管理和医养、康养、疗养服务,为残疾军人提供集中供养、医疗护理服务,为全省重点优抚对象提供巡回医疗服务,开展教学科研、健康教育、疾病预防等职责。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国民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学士以上学位,并完全符合《四川省退役军人事务厅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含表注,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和所获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条件要求”两栏分别相符;报考者本人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

  (4)符合条件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报考须征得单位书面同意。

  2、其他条件(详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相关事项(基层服务年限等)时间节点按公告要求执行,公告未作明确的均为2024年3月21日(网络报名第1日)。

  特别提示:不符报考条件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4)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尚处于国家和我省规定的最低服务期和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

  (7)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其他政策法规明确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失信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