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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临汾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校园招聘公告
2024-02-24 10:56:58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山西 浏览次数:0

  为进一步加强临汾市医疗卫生系统的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山西省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关于深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公立医院人事管理改革有关事项的通知》等相关政策规定和要求,临汾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7家事业单位拟开展2024年校园招聘工作,招聘工作人员9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政府宏观管理与落实用人单位自主权相结合的原则;

  (四)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五)坚持优化结构、保障重点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条件的2024年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定向生)。

  三、招聘计划及岗位要求

  临汾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校园招聘工作人员95名。各招聘岗位及所需的具体条件以《临汾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校园招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的要求为准。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条件。

  (五)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含方向)和资格条件。

  报考人员毕业证(学位证)书须在2024年7月31日之前取得。

  (六)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8年2月至2006年2月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即1983年2月以后出生)。

  (七)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政策规定,港澳地区的中国公民和台湾同胞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享有公平竞争权利,可应聘到内地事业单位就业,应聘人员须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等相应条件。

  所学专业必须符合报考岗位专业要求(应聘者报名表所填写的所学专业名称须与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书上所标明的专业一致)。专业要求按具体专业名称设置的,考生毕业证所学专业须与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一致。以研究生学历报考的,研究生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应属同一专业(类)。

  《岗位表》资格条件中的专业要求,参考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专业目录。岗位要求专业名称经教育部修改过的,根据教育部颁发的相应《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所学专业为对应专业的可报考该岗位。对报名者所学专业未列在目录中的(包括高校自主设置的研究生专业、专业型研究生专业以及取得海外学历学位的专业等),由主管部门进行认定。

  招聘岗位有从业资格要求的,要有相应的资格证书(或资格考试合格成绩单)。

  不得报考的主要情形:

  1.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其中,非2024年应届毕业的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本科或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报考),不能报考。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能报考。

  3.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不能报考。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5.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不得报考。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人员,不能报考。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应聘者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招聘条件或岗位要求的辞退、现役、试(聘)用期、服务期、户籍、各类从业(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的截止时间,除岗位有明确要求外,均为公告发布之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