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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威海市中心医院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简章
2022-10-24 22:13:35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山东 浏览次数:0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等规定,结合医院工作实际,现将2022年威海市中心医院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应聘岗位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是指1986年11月2日以后出生,30周岁以下是指1991年11月2日以后出生。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医疗卫生机构符合条件的岗位。

  有工作单位的(与具体单位签订就业协议或劳动合同的)人员应聘须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22年11月2日为截止日期。

  应聘人员学历证书所载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学历证书、相应学位证书等材料应于2022年7月31日(因疫情原因,经招聘单位同意,可适当延长)前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资质及证书,应聘人员均须于2022年11月2日之前取得。

  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各级各类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二、招聘岗位

  威海市中心医院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的岗位条件、招聘人数等具体要求,见《2022年威海市中心医院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计划表》)。

  三、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22年11月2日8:00—11月4日17:00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通过微信或QQ扫描“威海市中心医院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报名表二维码”(附件2),按照二维码生成的表格内容据实填写报名信息。填写完报名信息并成功提交后,请务必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通过QQ群号或QQ扫码进入考试报名群(相应岗位的群号和QQ群二维码见附件3)。其中,临床护士岗位A、临床护士岗位B报名人员请搜索QQ群号:545880862或QQ扫码进入“护理岗位群”,其他岗位报名人员请搜索QQ群号:319829024或QQ扫码进入“临床、后勤岗位群”。所有报名人员进群后将群内名称修改为“报名岗位+姓名”。

  3、考试资格初审:医院组织相关专家对报名应聘人员所填写的报名信息按照招聘岗位要求进行初审,初审通过人员参加笔试。因个人填报不完整或错误,造成初审未通过而无法参加考试的,责任自负。

  4、应聘人员请务必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扫码填写报名信息并同时进入相应QQ群。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以及进入相应QQ群的,均视为无效报名,不得参加招聘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