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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天津图书馆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方案
2023-02-10 10:14:52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天津 浏览次数:0

  按照国家和天津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规定,为确保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制定方案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天津图书馆是国内创建较早、历史悠久的省级公共图书馆之一,国家一级图书馆。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正处级)。天津图书馆以文化中心馆区为总馆,另有复康路馆区、海河教育园馆区、贵州路绘本馆区,总建筑面积12.3万平方米,阅览坐席近5000个,现有馆藏各类文献近600万册。主要职责为开展图书、文献、报刊、音像资料的采编与储藏,图书资料借阅,图书资料网络系统的维护、管理和文献数字化处理,古籍保护与修复,图书馆学研究,期刊出版,知识培训与社会教育及相关社会服务等工作。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共招聘5名工作人员(详见招聘计划表)。

  三、招聘对象与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

  应届毕业生是指2023届高校毕业生。2021、2022年毕业后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视同为应届毕业生。对于在报名时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23届高校毕业生,可在其满足应聘岗位其他条件的前提下,实施“容缺后补”机制,将核查上述证件的时间推迟到报到时,届时,如应聘人员不能提供相关证件,取消其应聘资格。

  (二)招聘条件

  (1)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技能,所需专业须与岗位要求的学历层次相对应,专业指导目录参考教育部发布的专业目录。持有香港、澳门、台湾和国外院校毕业证书的人员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为准,所学内容要与专业需求相一致;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30周岁及以下是指1992年2月14日及以后出生;年龄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7年2月14日及以后出生;

  7.符合任职回避的有关规定;

  8.非津生源应届毕业生需符合天津市落户条件,外省市相关人员需符合天津市引进人才的相关政策;

  9.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在读的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2.现役军人;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曾因违纪违规被开除或辞退解聘的人员;

  4.受过党内警告或者行政记过处分及以上的人员;

  5.正在接受立案审查或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

  6.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7.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按规定被限制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8.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其他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2023年2月9日在天津市文化和旅游局门户网站、天津图书馆、北方人才网、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发布招聘信息,考生可通过上述网站查询相关信息,发布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天津市文化和旅游局门户网站:whly.tj.gov.cn

  天津图书馆网站:www.tjl.tj.cn

  北方人才网:www.tjrc.com.cn

  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www.tjtalents.com.cn

  (二)报名、缴费与资格审查

  考试报名和缴费均在网上进行,报名网址: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www.tjtalents.com.cn)。

  报名时间:2023年2月14日9:00至2月18日17:00。

  资格审查时间:2023年2月14日9:00至2月19日17:00。

  笔试缴费时间:2023年2月14日9:00至2月20日17:00。

  改报时间:2023年2月22日9:00至2月22日16:00。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网上缴费,报名以完成缴费为准。缴费网址与报名网址相同。每个岗位报考人数不足3人的不能开考,相应调整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报考上述岗位且已经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开考条件的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