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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深圳市宝安区图书馆招聘3人公告
2015-02-10 23:38:19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广东 浏览次数:0

根据《宝安区机关事业单位临聘人员管理暂行办法》(深宝规〔2013〕7号)有关规定,经研究,区图书馆拟招聘3名临聘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人条件及要求

(一)资格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愿意履行岗位职责,承担临聘人员义务;

3、符合聘用岗位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4、身体健康;

5、符合《宝安区图书馆招聘临聘人员岗位表》(附件1)规定的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最高年龄计算及有关职业资格证件有效期截止到2015年2月6日。

(二)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尚在党纪处分期内、尚未解除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在招聘过程中有作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

3、其他根据法律法规规定不能应聘的。

二、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时间、地点

1、时间:2015年2月6日至16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2:00至6:00;

2、《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临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投递邮箱:batsg@qq.com;

3、地点:宝安中心区海秀路与宝兴路交汇处宝安区图书馆(环中线宝华站D出口直行100米),联系电话:0755-27758509;

(二)资格初审

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初审。由区图书馆办公室审核应聘人提供的材料,判定是否符合应聘条件。报名资料由招聘单位留存。应聘人须提交如下资料:

1、《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临聘人员报名表》(原件,附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一张,空表见附件2);

2、身份证和户籍本(验原件,收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验原件,收复印件);

4、证明应聘人符合职位规定条件的其他材料。

三、考试

经资格初审后凡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报名人员,由区图书馆通知考试。考试内容及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根据考试结果等额确定招聘人选。

四、体检

体检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时间及体检医院均由区图书馆另行通知。

五、聘用

用人单位在公示结束1个月内为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

六、本公告未尽事宜按《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临聘人员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七、本公告由区图书馆负责解释。

原标题:深圳市宝安区图书馆招聘临聘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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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宝安区图书馆招聘临聘人员岗位表.docx

2、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临聘人员报名表.docx

深圳市宝安区图书馆

2014年02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