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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四川阿坝州统筹公选63名科级领导干部公告
2013-09-17 17:50:13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四川 浏览次数:0

为进一步加大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力度,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和渠道,构建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选人用人机制,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经州委同意,决定开展2013年统筹公开选拔科级领导干部工作。

一、公选职位及要求

全州统筹公开选拔科级领导干部63名,其中,常规公选39名,定向公选24名。

(一)常规公选39名。面向全州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公选29名;面向全州党政群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人员公选10名。

(二)定向公选24名。定向服务于阿坝州的大学生村(社区)干部、西部志愿者、“三支一扶”人员公选副乡(镇)长4名、乡镇组织员1名;定向职位需求县党政群机关、国有事业单位人员公选副乡(镇)长10名、乡镇组织员2名、县级部门副职 2名;定向职位需求县现任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公选副乡(镇)长3名;定向全州公安机关公选派出所教导员2名。

公选职位、名额及具体要求详见《阿坝州2013年统筹公选科级领导干部职位表》。

二、报名基本资格条件

1.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和回避方面的相关规定。

2.政治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反对民族分裂,坚定不移维护社会稳定,坚决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勤奋敬业,工作能力强,业绩突出。

3.一般应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定向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职位放宽到初中及以上学历,具体学历要求详见公选职位表。

4.年龄一般应在35周岁以下,个别特殊职位可适当放宽,具体年龄要求详见公选职位表。

5.报考正科级职位的,须现任党政群机关副科级及以上领导职务,事业单位相当于副科级及以上领导职务,国有企业按相对应的职务层次执行,且担任以上职务2周年及以上。报考副科级职位的,应是党政群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且具有3周年及以上工作年限。同级领导职务报考的不受任职时间和资历限制。

6.大学生村(社区)干部、西部志愿者、“三支一扶”人员应为2010年及以前聘任且在岗,现已任满1个聘期,考核优秀、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7.现任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应连续任村党支部书记3周年以上,或连续任村委会主任5周年以上,或两项职务连续累计任职达5周年以上。

8.具有3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选调生放宽到2年以上。

9.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

10.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公选职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年龄、党龄、工作年限、任职年限、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截至2013年9月22日。年龄在35周岁以下为出生时间在1977年9月22日以后,以此类推。

“具有3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是指截至2013年9月22日,报考者累计在基层工作的时间已满3周年。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市、区)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各级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等工作的经历(含挂职工作经历)。曾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经历,可视为具有基层工作经历。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公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尚在试用期内的;

4.近3年参加各类聘用、录用考试有舞弊行为或年度考核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不称职(不合格),在统筹公选、其他公务员和事业人员招录中经党组(党委)研究决定任(录)用之后放弃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公选程序

本次统筹公选主要包括报名与资格初审、笔试、面试、体检、考察、任用等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9月22日至28日)

本次公选报名,采取组织推荐和报考者个人自愿并经组织同意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职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组织推荐由县委组织部、州直机关党组(党委)负责推荐;个人自荐须经所在单位和县委组织部同意,州直机关报考者须经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同意。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