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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江苏苏州宿迁工业园区招聘公告
2022-12-20 21:18:56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江苏 浏览次数:0

  苏州宿迁工业园区是省委、省政府落实国家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的重要载体,构建新发展格局、促进“内循环”“一体化”的重要抓手,苏州宿迁两市共建合作的重要平台,是江苏目前最具竞争力的南北共建园区之一。因事业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及相关要求等见《苏州宿迁工业园区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见附件)。

  二、招聘对象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三、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12月18日至2005年1月2日期间出生),个别岗位可放宽到40周岁(1981年12月18日至2005年1月2日期间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拟招聘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或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或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

  (3)曾被开除公职、党籍、团籍、高等教育学籍的;

  (4)被机关事业单位辞退不满5年的;

  (5)受到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察看、降低岗位等级等处分不满3年的,或受处分期间未满的;

  (6)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21年年度考核为不称职(不合格)等次,或2020年、2021年年度考核均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等次的;

  (7)考生被认定存在“较重失信行为”未满3年的,或“严重失信行为”未满5年的。具体可参阅苏政办发〔2013〕100号、苏政办发〔2014〕114号、宿公通2015(28)号、宿人社发〔2015〕190号、宿建发〔2017〕193号等文件规定,或咨询、查询市公共信用信息中心(0527—84338767);

  (8)考生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由苏州宿迁工业园区管委会组织,按照公布招聘事项、网络报名和资格初审、笔试、报名资格复审、心理测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步骤实施。

  (一)公布招聘事项

  按照“事先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报名前通过苏州宿迁工业园区管委会网站等媒体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网络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资格初审方式

  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等均通过网络进行。报名受理、资格初审由苏州宿迁工业园区党工委管委会办公室组织实施,考生在资格初审中遇到问题可与苏州宿迁工业园区党工委管委会办公室联系(0527—82868213、82686567)。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22年12月18日9:00—2023年1月2日16:00;

  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报名网址:http://www.ssipbm.com/。

  资格初审时间:2022年12月18日9:00—2023年1月2日16:00;

  资格初审通过后,通过报名系统网上缴费,100元/人。缴费时间:2022年12月18日9:00—2023年1月2日17∶00。

  2.报名与资格初审注意事项

  (1)报名所需信息(包括报名流程、技术要求、电子照片处理要求等)均在报名网站上公布,供考生查询。

  (2)报考人员应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同时上传报考人员的电子照片(近期正面免冠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