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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贵州四级联考统一招录公务员与选调生公告
2013-03-02 17:55:37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贵州 浏览次数:0

  为加强我省公务员队伍建设,满足我省各级机关,特别是乡镇基层单位和部门的需要,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一线工作,按照中共贵州省委《关于进一步实施科教兴黔战略大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的决定》(黔党发〔2012〕31 号)的要求,根据《公务员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我省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2013年我省省、市、县、乡四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下同)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考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公务员和选调高校优秀毕业生到基层工作。为确保招考工作顺利进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制定《贵州省2013年省、市、县、乡四级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公务员简章》、《贵州省2013年选调高校优秀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简章》(以下简称《招考简章》),经贵州省公务员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现公布实施。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招考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政审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招考工作按照编制招考计划、发布招考公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录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二、考区及考务工作安排

  根据招考计划,按照相对集中、方便考务工作的原则,设省直、遵义、六盘水、安顺、毕节、铜仁、黔南、黔东南、黔西南9个考区。省直及垂管系统的考区设在贵阳地区,有关市(州)辖区的考区原则上设在本市(州)政府所在地城市。必要时,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在具备条件的县(市、区、特区)设置考点。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安排全省(除贵阳市外)的考试考务工作,并负责命题、制卷、阅卷;有关市(州)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的考试考务工作。

  三、招考计划及职位

  全省省、市、县、乡四级机关共计划招考4919名。其中省直机关(单位)及省直垂管系统计划招考535名;市直机关(单位)计划招考100名;县直机关(单位)计划招考650名;乡(镇)机关计划招考3634名。

  选调生1000名(另见选调生简章)。

  报考乡镇机关和省、市、县派驻机构(乡镇工商分局、税务所、法庭、司法所等)的人员纳入公务员乡镇培养计划和省委万人驻村帮助工作专项计划,符合国家基层服务就业项目相关条件的,同时纳入国家基层服务就业项目人员范围。

  各招考职位详见《贵州省2013年省、市、县、乡四级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公务员职位表》(附件1)。

  选调生招考事宜详见《贵州省2013年选调高校优秀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简章》。

  四、招考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考对象

  1、本省户籍或本省生源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

  2、外省籍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学历的2013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定向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定向生);

  3、定向到有关市(州)、县(市、区、特区)、乡(镇)的应届毕业生,只能报考所定向的有关市(州)、县(市、区、特区)、乡(镇)职位;

  4、由省级及以上机关统一选派在贵州服务的“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以及生源地或兵源地为本省的贵州籍退役大学生士兵(以上五项目简称“基层服务项目”)。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