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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上半年四川省档案馆直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20-05-07 19:09:28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四川 浏览次数:0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四川省档案馆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工作人员补充到四川省档案学校工作。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由省档案馆同时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rst.sc.gov.cn,下同]“人事考试”专栏和四川省档案馆网站[www.scsdaj.gov.cn,下同]“通知公告”专栏上发布)。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单位地址 主要职能
四川省档案学校 公益二类
事业单位
雅安市雨城区友谊路58号 培养中专学历档案人才,促进档案事业发展。文秘、档案、计算机应用学科中专学历教育。相关继续教育、在职文秘档案干部短期培训。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2020年8月31日前取得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学士及以上学位,并完全符合《四川省档案学校2020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含表注,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报名时本单位的在编工作人员,不属本单位本次招聘对象范围。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所获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条件要求”两栏分别相符。

  (4)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特别提示:

  (1)根据《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规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可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高校毕业生参加本次省档案学校公开招聘被聘用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的,省档案学校与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签订聘用合同时,应当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在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2)无基层工作经历的本科毕业生,按照《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鼓励引导人才向基层流动十条措施>的通知》(川委办〔2019〕3号)等有关规定,“聘用后5年内须安排到基层锻炼2年”。

  (3)不符报考条件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

  (7)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8)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事业单位的情形。

  三、公开招聘单位和名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