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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湛江市坡头区司法局招聘司法协理员公告
2023-07-04 08:54:12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广东 浏览次数:0

  根据《关于建立坡头区司法协理员制度的实施方案》有关要求,为充实坡头区司法协理员队伍,结合司法协理员空缺实际情况,我局决定公开招聘司法协理员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道德品质与个人素质并重的原则,采取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办法,聘用诚实守信、乐于奉献、具备较好服务意识的司法协理员。

  二、招聘计划

  本次共招聘司法协理员(坡头区二类编外人员)7名。岗位分别为:官渡司法所司法协理员2名(社区矫正岗位、法治政府建设岗位各1名),龙头司法所司法协理员(社区矫正岗位)1名,坡头司法所司法协理员(人民调解岗位)1名,南三司法所司法协理员(人民调解岗位)1名,乾塘司法所司法协理员(人民调解岗位)1名,南调司法所司法协理员(社区矫正岗位)1名。

  三、薪酬待遇

  聘用期间,司法协理员工资待遇为4200元/月(含单位和个人负担的五险一金,每月由聘用单位代扣代缴)。聘用期间,招聘单位不提供食宿。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热爱司法行政工作,具有忠诚奉献精神,道德品质和心理素质良好,品行端正,无不良诚信记录;

  (三)对于社区矫正岗位、人民调解岗位,应聘者需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不限专业;对于法治政府建设岗位,应聘者需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法学专业。应聘者年龄在18周岁(含)至35周岁(含),本次招聘的年龄计算截至2023年6月30日。

  (四)熟练计算机操作;

  (五)身体素质良好,吃苦耐劳,积极履行聘用岗位工作的职责和义务;

  (六)没有违法犯罪、吸毒记录;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一)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的;

  (三)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四)因严重失信行为被国家有关单位依法确定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五)有吸毒记录的;

  (六)在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考中被认定为有考试作弊行为的。

  五、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通过公开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23年7月6日至2023年7月22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周六、周日不接受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资格审查方式。应聘者本人在报名时间内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学历认证报告、全国计算机一级考试证书(如有)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照片1张、《湛江市坡头区司法局公开招聘司法协理员报名登记表》(同一应聘者只限报一个岗位,1式1份,见附件1)到广东省湛江市坡头区南调路751号4楼403办公室(即湛江市坡头区司法局办公室),并接受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招聘单位将对前述要求提交的材料进行核实,如发现造假的,取消报考资格。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将通过电话或短信的方式通知考试相关事宜,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将不再另行通知,请报名人员务必保持手机畅通。

  (二)考试。招聘单位将根据湛江市坡头区机关单位编外人员管理的有关规定和《关于印发〈湛江市坡头区司法协理员管理办法〉的通知》(湛坡司〔2023〕116号)有关要求组织考试,考试包括计算机操作和面试两部分,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计算机操作。计算机操作主要测试应聘者计算机操作相关技能,满分为20分。

  2.面试。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仪表气质、语言表达、临场应变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满分80分。

  考试综合成绩计算按照计算机操作、面试成绩组成,总分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考试综合成绩不合格的不能作为体检人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