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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4-02-29 23:56:03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安徽 浏览次数:0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现就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2024年面向社会为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遵循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2名,其中: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共81名,面向社会招聘1名。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见附表《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系统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表》。

  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名称,研究生专业参照《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学位〔2022〕15号),本科专业分类参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教高函〔2023〕3号)。报考人员所学学科专业不在选定的参考目录中,但与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类同的应聘人员,可以主动联系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确认报名资格。

  三、招聘对象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2月1日至2006年2月1日期间出生),对于博士研究生,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3年2月1日以后出生);工作经历要求,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31日;

  7.具体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曾经受过党纪政务处分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接受高等教育期间受到留校察看及以上处分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近三年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等次的人员,现役军人、定向生、委培生、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以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中的情形。

  招聘岗位面向“2024年应届毕业生”的,即表示仅招聘当年毕业的高校毕业生。

  招聘岗位面向“应届毕业生”的,除2024年应届毕业生外,以下人员也可报考:

  (1)国家统一招生的未落实工作单位的2022年、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2)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2022年及以后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3)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4)2024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22年、2023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四、网络报名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报名时间为2024年3月5日9:00至3月11日18:00,逾期不再补报。

  报考人员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进行报名,经短信验证后,签署“诚信承诺书”,填写《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并提供有效通信方式。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通过资格审查,其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