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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2023-09-20 16:58:39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广东 浏览次数:0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全国税务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和《深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结合工作需要,经国家税务总局审核同意,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

  深圳市税务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事业单位共3个,均为市局事业单位,合计招聘工作人员8名,其中,面向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招聘6名,面向社会招聘2名。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见附表《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2023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表》(附件1)。

  本次所公布岗位的学历、学位要求为报考人员所获得的最高学历和相对应的学位,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名称,参照《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更新)》,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专业库,《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2年版)》等,具体由招聘单位根据岗位工作特点审核确定。考生所学专业不在《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表》范围内的一般不接受报考,与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类同的应聘人员,可以主动联系深圳市税务局确认报名资格。凡因考生填写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影响资格审查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招聘对象

  1.招聘对象范围不限的岗位,凡符合岗位报名条件者均可应聘;

  2.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如学历、学位、资格证书等)截止时间均为2023年9月30日。已通过考试但未取得证书的,须在面试前资格复核时,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成绩单及是否通过考试的结论;

  3.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的应聘人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4.2023届高校毕业生岗位仅限2023年毕业报名时已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的应届高校毕业生(非在职)。

  (三)资格条件

  1.报考人员应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职业道德,爱岗敬业,责任心强,具有良好的协作精神和开拓创新精神;

  (3)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学位及工作技能;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含)以下(1987年6月至2005年6月期间出生);

  (6)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2.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2)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曾经受过党纪、政务处分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接受高等教育期间受到留校察看及以上处分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近三年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等次的人员;

  (6)现役军人、定向生、委培生、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以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中的情形;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二、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发布公告,个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办理公示、备案和聘用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个人报名

  1.报名方法: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网上打印报名表和准考证,不受理现场报名),报考人员登录http://101.201.83.155:66/网上报名平台报名。具体报名程序和方法见《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2023年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系统操作说明》(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