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其他事业单位
2023年下半年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3-07-11 09:39:37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黑龙江 浏览次数:0

  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共科目笔试联考工作实施方案》(黑人社发〔2023〕9号)、《全国税务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税总发〔2020〕68号)、《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4〕63号)及相关政策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需求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计112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条件等情况详见《黑龙江省税务系统2023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联考岗位计划表》(见附件)。

  二、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须具备以下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

  (四)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18日(含)即1987年7月19日至2005年7月18日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40(含)周岁以下(1982年7月19日后出生)。

  (五)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学历(学位)须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港澳地区、国外院校毕业的人员须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2023年应届毕业生的毕业证、学位证以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各类证书原则上应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

  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研究生、本科专业目录为准。其中,应聘人员毕业证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一致,只有连接词不同,如“与”“及其”“与其”“和”“及”等或多“专业”、少“专业”两个字(类似词语:“方向”“管理”“工程”“艺术”“技术”“硕士”)等,多“学”、少“学”一个字等类似情况,可以报名;应聘人员毕业证专业名称在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中表述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如考生毕业证专业名称为“绘画(中国画)”,而招聘岗位专业要求表述为“绘画”“中国画”等类似情况,可以报名。

  (六)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定向生、委培生、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二)现役军人。

  (三)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四)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五)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六)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七)近三年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等次的人员。

  (八)被机关或者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事业)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九)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曾经受过党纪、政务处分的人员、

  在接受高等教育期间受到留校察看及以上处分的人员。

  (十)报考岗位聘用后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十一)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招聘采用发布公告、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考试、考核、体检、公示、聘用的方式进行。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在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网址:http://gkzp.renshenet.org.cn/)、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官方网站(网址:http://heilongjiang.chinatax.gov.cn)、“黑龙江税务”微信公众号。

  (二)报名操作流程

  本次招考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可登录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点击“2023年下半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联考报名入口”链接跳转至“全国人事考试服务平台”(http://zp.cpta.com.cn),完成注册、报名、缴费、打印准考证等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