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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22-08-01 18:08:14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福建 浏览次数:0

  根据工作需要,经国家税务总局审核同意,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所属事业单位现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2名。此次招聘的事业单位为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系统所属纳税服务中心(税收宣传中心)、信息中心。其中省局所属单位机构规格均为正处级,市级局所属单位机构规格均为正科级,县级局所属单位机构规格均为正股级。上述单位所需经费均由财政核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

  岗位名称和招聘人数及具体要求见招聘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岗位招聘对象范围为2022年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下列三类情形者视同对待:

  1.在国家就业政策规定的择业期(从2020年7月起算)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未签或签后依规撤销,无社保缴费记录,人事档案仍保留在毕业学校或各级人才中心、就业指导中心、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2.初次就业求职期相当的留学人员(2021年10月后毕业,按毕业文书载明的时间认定);

  3.列入国家统招计划,由培养学校统一进行就业推荐和毕业派遣,按培养计划于2022年毕业,有初次就业需求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不含在职攻读学历学位人员)。

  (三)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职业道德。

  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爱岗敬业,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及技能条件。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在1986年7月至2004年7月期间出生)。

  7.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

  2.曾受党纪、政务处分的。

  3.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招聘)纪律行为的。

  6.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

  7.现役军人。

  8.在读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和学位应聘。

  9.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明确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招聘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相关证书等,报考者必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或已通过考试但未取得证书的,须在面试前资格复核时,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成绩单及是否通过考试的结论。

  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的应聘人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对专业条件的要求,按照《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2年)》(附件2)认定。对于未列入目录的专业,根据高校专业设置的实际情况进行认定。

  (四)岗位待遇

  招聘岗位性质为事业编制内用人,实行聘用制管理。受聘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福建省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二、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2022年8月3日8:00至8月9日17:00。应聘人员登陆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平台(网址:http://220.160.53.33:8903,以下简称考试报名平台),注册个人真实信息,上传1寸近期蓝底免冠彩照报名。每人只能报一个岗位,多报则取消应聘资格。

  2.资格初审。资格审查与网上报名同步进行,工作人员会在应聘人员报名后2天内,完成报名的资格初审工作,应聘人员可上网查询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已通过资格初审的,不得再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仍在网上报名期限内,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结果有异议的,须在2022年8月3日8:00至2022年8月10日17:30间通过报名网站进行申诉,逾期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