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其他事业单位
2014年福建永定县收费管理中心选调1人公告
2014-11-15 17:23:11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福建 浏览次数:0

一、选调职位和条件

(一)选调职位及人数:

永定县收费管理中心(财政核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一名。

(二)选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守宪法和法律。

2、品行良好,身体健康。

3、本县在编在职机关事业(财政核拨)单位干部,45周岁以内,工龄满10周年以上;

4、大专及以上学历;

5、同等条件下借用到财政部门较长时间者优先。

二、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间为2014年11月17日至 11月21日的正常上班时间。报名地点为:县财政局一楼人教股,联系人:王先生,联系电话:13605906870,5832307。

(二)所需材料

应聘人员报名时必须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

2、职位要求的其它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

3、永定人事人才网下载中心下载报名登记表一份(A4),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及盖章。

4、近期一寸免冠照片1张。

(三)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由县财政局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不合格者,退还报考材料。

三、选调办法

本次选调采用直接办理调动或考核择优聘用的办法。

(一)直接办理调动

报名应聘的人数不超出选调职位数,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应聘人员为县直单位公务员或参公事业单位干部的;

2、应聘人员为城区(含城郊、凤城)财政核拨事业单位干部的。

(二)考核择优聘用

1、报名人数超出选调职位数;

2、应聘人员为乡镇(除城郊、凤城外)财政核拨事业单位人员的;

(三)考核办法

1、由县财政局组成考核组,对符合选调条件进入考核环节人员进行考核。

2、实行梯次优先原则

即按照公务员、参公人员、财政核拨事业单位人员三个类别依次进行考核,同一类别进行竞争,剩余名额由下一类别竞争,到某一类别选调人数已满,则不再对下一类别人员进行考核。

3、实行量化考核办法

(1)年度考核分:2011至2013年度考核合格一次3分,优秀一次5分。

(2)工龄分:工龄满10周年的得10分,超出1周年加1分,不足1周年的不计分。

(3)学历分:研究生15分,本科10分,大专5分。

(4)职称分:取得高级职称15分,中级职称10分,初级职称5分。

(5)评优分:三年内获得县处级表彰一次2分,地厅级表彰一次4分,省部级表彰一次6分,国家级表彰一次10分。(同年同一项工作获不同层次表彰的取最高分)

(6)履历分:借用到财政局机关工作满5周年的得5分,每增加一年加1分。

列入考核人员应在报名时提供(3)至(6)项加分材料。

(7)如出现同分情况,则由考核小组与同分应聘人员面谈后综合评定。综合评定分为10分。未出现同分情况,不启用综合评定分方法。

四、聘用程序

(一)确定聘用人选:根据报名和考核成绩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

(二) 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并按事业单位聘用制改革的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书。

五、受聘人员的管理及待遇

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在事业单位实行人员聘用制度的通知》(永委[2004]48号)规定,实行聘用制。由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聘用关系,待遇按照同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执行。

六、其他事项

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4年10月31日。

原标题:永定县收费管理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永定县财政局

2014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