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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黄冈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19-07-07 08:34:29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湖北 浏览次数:0

  为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创建文明城市,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湖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鄂人〔2003〕16号)要求,经黄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称市人社局)核准,黄冈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下称市城管执法委)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所属执法单位综合管理人员和3名所属事业单位汽车驾驶员(工勤技能岗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8名工作人员,其中:综合管理人员5名,汽车驾驶人员(工勤技能岗位)3名,详见《黄冈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备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良好的职业道德,业务熟练,吃苦耐劳,爱岗敬业,服务意识强;

  (三)具备岗位所需文化程度、专业知识、专业技能等;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身心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癫痫病、精神病等疾病病史,无酗酒、吸毒行为记录。

  (五)具备报考岗位所须的其他条件。

  其中:1、报考综合管理人员岗位的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①本科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为法学门类、公共管理类、计算机类、建筑类专业;②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1983年7月4日至2001年7月4日);③具有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

  2、报考汽车驾驶员岗位的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①大专及以上学历;②因工作岗位有特殊性,报考人员须为黄冈市区户籍或在市区暂住1年以上的人员;③持有B照及以上,年龄在18周岁以上45周岁及以下(即:1973年7月4日至2001年7月4日期间出生),实际从事驾驶工作驾龄满10年及以上。取得汽车驾驶员(维修工)技师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的年龄可适当放宽。④未曾发生过一般事故及以上等级的交通事故,考生报名时作出承诺,报名结束后由市城管执法委集中到交警部门查询核实。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本次公开招聘: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现役军人、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19年应届毕业生;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发布招聘公告。招聘公告2019年7月4日通过市人社局官方网站(http://rsj.hg.gov.cn/)和市城管执法委官方网站(http://cgzfw.hg.gov.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特别提醒:本次招聘考试(笔试或技能操作考试、面试)、体检、考察等各环节相关信息均通过市城管执法委官方网站(http://cgzfw.hg.gov.cn/)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该网站发布的相关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可根据网上公布的信息,下载填写《黄冈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连同应聘材料到市城管执法委人事科报名。

  2、报名时间:2019年7月11日至7月13日17∶30,每天上午8:00至11:30,下午15:00至17∶30。

  报名地点:黄冈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人事科(地址:黄冈市高新区新港一路8号)。

  3、报名要求:报考人员需提供本人二代身份证、毕业证、户口簿、工作经历证明。报考驾驶员岗位需提供驾驶证、工人技术等级证(有则提供)等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从事实际驾驶工作年限的工作经历及时间证明,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4张《黄冈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2份。已在黄冈市区机关事业单位和本市企业工作的,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