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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广安前锋区事业单位面向基层服务项目人员、优秀社区党组织书记和退役大
2023-09-29 13:29:32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四川 浏览次数:0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十部门关于实施第四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决定面向前锋区基层服务项目人员、优秀社区党组织书记和前锋区户籍退役大学生士兵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名额

  招聘职位及名额见《2023年前锋区事业单位面向基层服务项目人员、优秀社区党组织书记和退役大学生士兵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1.2023年10月7日前在前锋区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尚未被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的大学生村(社区)干部、“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社工人才百人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疫情防控应急岗位”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

  2.2023年10月7日前已连续任职满两届、表现优秀,尚未被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的前锋区社区党组织书记。

  3.2023年10月7日前已满两年以上服现役经历并按规定办理了退役手续,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毕业证,尚未被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的前锋区户籍退役大学生士兵(退役大学生士兵是指入伍时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或者入伍时为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在校在读生)。

  (二)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具有符合招聘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3.具有正常履行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4.年龄为18至35周岁,即1987年10月7日至2005年10月6日期间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优秀社区党组织书记可放宽到40周岁,即1982年10月7日至2005年10月6日期间出生,获得按国家相关规定开展的综合类表彰的放宽到45周岁,即1977年10月7日至2005年10月6日期间出生。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开除处分的人员。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在各级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其他政策法规明确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失信人员。

  7.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上述人员相关时间界定均截止到2023年10月7日。

  三、报名资格审查及缴费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将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考聘工作全过程,在考聘工作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2.报名时间:2023年10月7日—2023年10月11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

  3.报名地点:广安市前锋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05室(前锋区大佛路333号)。

  4.报名须提供资料:

  (1)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应携带《2023年前锋区事业单位面向基层服务项目人员、优秀社区党组织书记和退役大学生士兵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及资格审查表》(附件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包括二代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含照片〉,不含过期身份证、一代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等其他证件、证明)、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可通过“证书编号”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验后打印)、同底一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基层服务单位和服务项目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考核材料(2023年服务期满的应在正式聘用前提供服务期间工作考核合格的相关材料)、服务合同(协议)、服务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