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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广西壮族自治区统计局直属事业单位实名编制招聘公告
2023-10-08 15:49:52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广西 浏览次数:0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和《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桂人社规〔2021〕7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事业单位实际工作需要,现将广西壮族自治区统计局直属事业单位2023年度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一)广西壮族自治区统计局资料管理中心

  是自治区统计局管理的正处级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负责收集、管理和利用统计资料、统计图书及文献,开展统计资料电子化工作及统计信息、统计资料和文献的公益服务;研究编辑出版统计资料,开展统计资料文献的交流与合作;依托中国—东盟博览会平台具体承办中国—东盟统计论坛;建设并运营中国统计资料馆广西分馆和广西统计博物馆。

  (二)广西壮族自治区统计研究所

  是自治区统计局管理的正处级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负责组织开展统计基础理论、统计制度方法改革及应用等方面的研究;围绕广西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开展广西宏观经济运行情况的监测和预警分析;承担相关科研课题的研究工作。

  (三)广西壮族自治区统计信息服务中心

  是自治区统计局管理的正处级全额拨款、公益二类事业单位。负责开发利用统计信息资源,对外提供统计信息咨询和调查服务;承担社情民意、群众安全感及群众对党委、政府工作的满意度等重要项目调查;承担广西社情民意调查热线12340相关工作。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实名编制工作人员7名,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统计局直属事业单位2023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三、招聘基本条件

  (一)报名人员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政治素质好;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品行,爱岗敬业,责任心强;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和工作能力;

  6.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两年)未落实工作单位,且其户口、档案和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取得国家教育部学历认证、与国(境)内高校毕业生同期毕业的应届或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可视同为高校毕业生参加应聘;

  7.35周岁及以下(即1987年10月8日以后出生的);

  8.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其中专业分类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3年版)》标准执行;

  9.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在面试资格复审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开除公职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4.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或因违法、违纪正在被查处的。

  5.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8.现役军人。

  9.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高校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10.专业不符合所报考岗位要求的或者其他不符合招聘有关要求的。

  11.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信息发布地址

  (一)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和拟聘人员公示,在广西人事考试网(www.gxpta.com.cn)、广西壮族自治区统计局网站(http://tjj.gxzf.gov.cn/)发布。

  (二)本次公开招聘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开考比例调整、考试通知等具体事宜,在广西壮族自治区统计局网站(http://tjj.gxzf.gov.cn/)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