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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广东深圳宝安区卫生系统选聘50人公告
2013-09-12 11:55:50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广东 浏览次数:0

广东深圳市宝安区卫生系统选聘常设岗位工作人员、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公告

根据《深圳市事业单位常设岗位工作人员招聘办法》(深人社规〔2012〕16号)、《深圳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办法》(深卫人规〔2012〕1号)有关规定,经宝安区人力资源局2013年9月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同意,宝安区卫生系统选聘常设岗位工作人员20名、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30名。具体岗位参见《深圳市宝安区卫生系统选聘常设岗位工作人员、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岗位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人条件及要求

(一)基本条件

1、符合《深圳市事业单位常设岗位工作人员招聘办法》(深人社规〔2012〕16号)、《深圳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办法》(深卫人规〔2012〕1号)规定的应聘条件。

2、符合本公告及《岗位表》规定的资格条件。

(二)有关要求

1、关于学历

岗位学历要求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则应聘人为成教、自考、电大、业大、函授或党校学历等在职学历的不能报考。

2、关于专业

(1)应聘人所学专业须与《岗位表》要求一致。专业是否相符以国家教育部颁布的《高职高专、本科以及研究生专业目录》为准。

(2)所学专业须与《岗位表》规定的学历层次相对应。

3、关于年龄、工作年限计算时间

 

年龄及工作年限计算时间截止至2013年8月31日,如岗位最高年龄要求40岁的,则报考人员必须是1972年9月1日之后出生;岗位要求连续5年工作经验的,则报考人员必须是2008年9月1日以前参加工作。

4、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岗位,要求考生取得国家大学(专业)英语四级以上证书或者大学英语考试成绩在425分以上。

5、2011、2012年、2013年毕业的市内外毕业生均可按应届生报考。

(三)不得应聘的情形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2008年5月以来,参加本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考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3.其他属法律法规规定不能应聘的。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时间:2013年9月12日至2013年9月18日(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

3、地点:详见附件2《各招考单位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一览表》

(二)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审核考生提供的材料,判定是否符合应聘条件。资格审查合格的确定为聘用候选人,报名资料由招聘单位留存。应聘人须提交如下资料:

 

1、《深圳市事业单位选聘人员报名表》(原件,空表见附件3);

2、身份证或户籍本(复印件,验原件);

3、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验原件);

4、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原件,空表见附表4;来不及提供的可暂不提供,但须书面声明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5、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验原件,岗位有要求的才须提供);

6、证明应聘人符合岗位规定条件的其他材料;

7、业绩、获奖等证明材料可自愿提供。

三、考试及考核

(一)技能考核

招聘单位根据应聘者提供的资料和资格审查结果,组织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技能考核,技能考核为笔试或操作,具体由招考单位安排。

(二)确定面试人选

依应聘者技能考核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聘人数的3倍确定面试人选;报名人数不足拟聘人数3倍的,所有报名人员均进入面试。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各招考单位网站公布并电话通知。

(三)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由各招考单位另行通知

四、确定体检人选

 

按技能考核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合成总成绩,并按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选。技能考核及面试成绩均须60分以上;两人及以上竞聘同一职位,如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低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人选名单将在各招考单位网站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