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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广东深圳文体旅游局选聘1人公告
2013-09-05 14:36:09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广东 浏览次数:0

深圳市文体旅游局公开选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本市职员选聘有关规定,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深圳市文体旅游局直属事业单位深圳体工大队于2013年9月公开选聘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具体岗位详见《深圳市文体旅游局公开选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选聘岗位表》)。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人数、范围和条件及有关要求

(一)选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选聘的岗位共1个,拟选聘1名工作人员,具体岗位见《选聘岗位表》(附件1)。

(二)选聘对象。

2013年及以前毕业的,符合本公告及选聘岗位所要求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

(三)岗位基本聘用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本公告及《选聘岗位表》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四)对报考人员身份的界定:

1、以下人员既可报考面向应届毕业生选聘的岗位,也可报考与资格条件相符的面向社会人员选聘的岗位:

(1)2011、2012、2013年毕业的市内外毕业生;

(2)参加服务西部计划的大学生志愿者及“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在期满后1年内报考的(注:须提供相关证明,超过1年的按社会人员报考),报考年龄可放宽2岁。

 

2、其他人员只能报考面向社会人员的岗位。

本公告所称毕业生均指纳入国家全日制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计划并通过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毕业的毕业生,此类人员考试入围的,报到时必须提供全国统一的派遣报到证。

(五)关于报考学历。

考生最高学历必须与岗位要求相符。低学历不能报考高学历要求的岗位,高学历可以报考低学历岗位。

岗位要求“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学历的,应聘人为成教、自考、电大、夜大、函授或党校学历的均不能报考。

(六)关于报考专业。

1.报考者的所学专业必须与职位要求一致。专业是否相符可以参考国家教育部颁布的《高职高专、本科以及研究生专业目录》;

2.所学专业必须与职位规定的学历层次相对应。如职位要求学历为“研究生”,专业为“数学”,若报考者本科的专业为“数学”,但研究生的学历为“物理”,则不符合要求。

(七)关于报考年龄。

报考者最高年龄不得超过45周岁,即为1968年9月18日后出生的人员。

(八)关于工作经验。如果岗位要求2年工作经验,则必须是2011年9月18日前参加工作,其他以此类推。毕业生的最早工作时间以学校毕业证书取得时间为起算时间,在大中专院校就读期间的实习经历、兼职和非工作培训不予计算。

(九)关于户籍要求。选聘岗位要求户籍为市内的,限深圳户籍人员报考,以下市外户籍人员也可视为深圳户籍人员报考:

1.纳入国家全日制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计划的深圳高校2011、2012、2013年的毕业生;

2.在市外院校就读的深圳生源2011、2012、2013年的毕业生;

3.在我市机关事业单位雇佣满1年以上的雇员或累计聘用满5年以上的临聘人员,且目前仍在岗的。其中雇员雇佣时间和临聘人员临聘时间均截至2013年9月18日。

4.2013年9月18日前结婚,配偶具有深圳户籍,或配偶属驻深部队军人且本人符合随军条件的。此类人员按本款第1项“对报考人员身份的界定”的要求界定报考身份。

 

(十)有下列情况者,不予接受报考: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2008年9月以来参加本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3.其他属法律法规规定不能应聘的人员。

二、报考

(一)报考时间及地点。

报考时间:2013年9月18日上午9:30—1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