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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山西忻州原平市公开招聘医务人员公告
2017-01-01 18:52:49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山西 浏览次数:0

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文件精神,根据增人计划和招聘单位编制、岗位空缺情况,经市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4名,其中,教师40名,医务人员14名。

一、招聘单位性质及名额

具体招聘单位性质、名额、岗位、资格条件等见《原平市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二、 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团队合作意识。

4、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资格条件

1、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2年1月14日至1999年1月14日期间出生)。

2、根据晋人社厅〔2016〕21号文件精神,此次招聘设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6个,招聘对象为参加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到2016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以上的人员,以及参加“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到2016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以上(含到2016年服务满两年、考核合格以上)现仍在职的人员。

征集地为原平市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符合报考岗位资格条件的可按照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

3、岗位所需要的其它资格条件详见《原平市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受过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在处分期间的;2014年以来在各级公开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役军人;现在校就读且档案和组织关系在校的专升本学生、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应聘者在报名后、聘用之前已录用为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不予聘用;其他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

以上现役、试用期等有关资格条件中,除有专门规定外均以报名结束时间为截止日期。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址为:忻州市人事考试网(www.sxxzpta.com),考试费50元。

报名按以下顺序进行:

 

(一)提交报名申请及有关信息

报考人员在2017年1月10日至1月14日登录忻州市人事考试网站,提交报名申请,填写报名信息,报名人员只能选择招聘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身份证,且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因信息填报不全不实而出现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报考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属在职人员报考的,须征得原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定向委培生,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二)资格初审和结果查询

资格初审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资格审查要客观、公正、及时。报考人员请于报名次日至2017年1月15日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

报名序号是报考者上网打印准考证和后期成绩查询的关键字符,请报考人员务必牢记。

(三)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按网上提示的缴费办法于2017年1月16日17:00前,进行网上缴费。未按时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四)下载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并按规定缴纳费用的报名人员,请于2017年1月19日—1月20日登录忻州市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如遇问题请与忻州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解决。联系电话:0350—3303270、3022139。

考生请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参加考试的各个环节都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