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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河南三门峡灵宝乡镇事业单位招聘120人公告
2019-09-26 22:28:01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河南 浏览次数:0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适应乡镇发展工作需要,加快乡镇发展步伐,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从我市非全供事业单位中选调及从乡镇“特岗”人员中招聘120名人员到乡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调及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选调及招聘程序,严肃工作纪律,确保选调及招聘工作顺利进行。

二、选调及招聘岗位计划

本次从非全供事业单位中选调及从乡镇“特岗”人员中招聘到乡镇工作人员120名,选调及招聘工作岗位为13个乡镇所属事业单位。

三、选调及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选调及招聘范围

全市非全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含卫生系统);2017年5月24日转为乡镇“特岗”并签订合同的人员。

(二)选调及招聘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3.爱岗敬业,乐于奉献;

4.身体健康,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差供编制人员年龄男性50周岁及以下(1969年9月1日以后出生),女性45周岁及以下(1974年9月1日以后出生);自收自支编制人员年龄45周岁及以下(1974年9月1日以后出生);

6.乡镇“特岗”人员不限年龄;

7.中专及以上学历。

(三)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名

1.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2018年1月以来不在岗人员或挂靠人员;

3.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四、选调人员管理办法及待遇

(一)选调人员工作期限为3年。

(二)选调人员在选调期间人事关系不变,其考核、工资晋升等手续由原单位负责办理。

(三)被选调的人员,选调期满一年后,经乡镇党委综合考核,并根据测评结果,每年按照乡镇实有选调人数的30%(名额计算按四舍五入办法核定),择优聘用到乡镇全供事业单位。

(四)选调人员在选调期间的具体工作由所在乡镇负责,选调人员在工作中不适应乡镇工作、完不成乡镇分配工作任务、不遵守工作纪律的一律退回原单位。

(五)选调人员在选调期间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由原单位负担。

(六)工资待遇:差额供给编制人员被选调到乡镇后,其工资待遇财政供给部分随本人转移到乡镇,差额部分由乡镇解决;自收自支编制人员工资由乡镇财政负担50%,市级财政负担50%;选调人员工资由选调乡镇按月发放。

五、选调及招聘的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选调及招聘采取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由市委组织部与市人社局组织实施。

1.报名时间:2019年9月25日至9月27日

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7:30

2.报名地点:市人社局三楼道德讲堂

3.非全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须提供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相应学历认证报告(或通过学信网打印的学历证明);乡镇“特岗”人员报名须提供有效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出具所在乡镇党委证明,提供相应学历认证报告(或通过学信网打印的学历证明)。

4.现场报名时须提交填写完整的《灵宝市2019年从非全供事业单位中选调人员到乡镇事业单位工作报名登记表》1份(见附件1)或《灵宝市2019年从乡镇“特岗”人员中招聘到乡镇事业单位工作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照3张。

5.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者应于笔试前一天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6.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选调及招聘的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与选调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随时取消其选调及招聘资格。

(二)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方式进行,由市人社局组织实施,实行闭卷考试,采用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也不举办任何辅导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