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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宿迁市泗洪县第一人民医院高层次人才引进公告
2023-08-16 08:42:17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江苏 浏览次数:0

  为促进医疗卫生事业发展需要,进一步优化医疗卫生队伍结构,江苏省泗洪县第一人民医院面向医学类毕业研究生公开引进工作人员40名(正式事业编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江苏泗洪概况

  江苏省宿迁市泗洪县地处江苏西北、淮河下游,东临洪泽湖,西与安徽接壤,位于长三角经济区和江苏沿海经济带交叉辐射区域,行政区划面积2731平方公里,人口110万,是中国著名的白酒之乡、螃蟹之乡、生态旅游之乡,全国“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

  泗洪县第一人民医院(徐州医科大学附属医院泗洪分院)是政府举办的二级甲等综合性医疗机构,为宿迁市首家县级公立医院。

  二、引进岗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引进的岗位、人数及相关要求等内容,详见《2023年泗洪县第一人民医院引进高层次人才岗位简介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

  三、引进对象

  普通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研究生(包含2021年、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研究生,若仍未落实工作或学习单位)。

  四、引进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硕士研究生35周岁以下(1987年8月21日之后出生),博士研究生40周岁以下(1982年8月21日之后出生);

  2.学历:研究生学历、取得相应学位。

  3.执业资格:1-13岗位需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并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且通过考试,15岗需取得护师资格证;

  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5.遵守宪法、法律,具有良好品行;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和条件,详见《岗位简介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非2023年毕业研究生;

  3.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或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或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

  4.曾被开除公职、党籍、团籍、高等教育学籍的;

  5.受到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察看、降低岗位等级等处分不满3年的,或受处分期间未满的;

  6.考生被认定存在“较重失信行为”未满3年的,或“严重失信行为”未满5年的,以及被列入《拒服兵役人员名单》、实施全市社会失信联合惩戒的(具体可参阅苏政办发〔2013〕100号、苏政办发〔2014〕114号、宿公通2015(28)号、宿人社发〔2015〕190号、洪政办发〔2015〕97号等文件规定,或咨询、查询县公共信用信息中心0527—80618023);

  7.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自2018年1月1日起,考生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所有环节中存在的各种违纪违规(含不诚信)行为,按规定记入全国统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或长期记录,并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国家人社部令第35号)予以惩戒。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有关要求

  2023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如是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后,直接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录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且读研期间无工作经历的,按应届毕业生报名。

  2021年、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研究生,以及符合上述条件的非全日制研究生,若仍未落实工作或学习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报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