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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衡水市第三人民医院招聘公告
2022-12-12 20:07:39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河北 浏览次数:0

  按照市政府批准的2022年度市直事业单位招聘计划,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8名,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国家承认学历的高校毕业生。

  2、服务基层项目期满并取得合格证书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二)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12月12日至2004年12月12日期间出生);

  3、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其他条件

  1、“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招聘”岗位条件:符合岗位要求、在衡水市服务基层项目(含本市户籍外地服务基层项目、外地户籍本市服务基层项目)期满合格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村医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服务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的大学生志愿者”人员。享受过服务基层项目专项招聘已就业的人员除外。期满合格日以2022年12月31日(含)之前有效。

  2、“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招聘”岗位,考试成绩必须在医院合格分数线以上,方可录取,“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招聘”岗位未招聘满,医院按程序上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空岗位可由非定向相同岗位总成绩排序顺延递补。

  3、考生报名、考试时,须佩戴医用口罩、持二代居民身份证、出示“河北健康码”、行程码以及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衡水市外持落地72小时内2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测量体温正常后,方能报名、考试。

  (四)下列人员不在招聘范围内

  1、在读非应届普通高校学生;

  2、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含试用期内的)工作人员;

  3、现役军人;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中有严重舞弊行为或不良记录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所列情形。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2022年12月12日--2022年12月16日。

  2、网上报名要求:

  信息发布后,考生由衡水市第三人民医院网站下载填写《衡水市第三人民医院2022年选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表》(附件2),将《资格审查表》及相关报名材料扫描成PDF格式发送至指定邮箱:ssyrsk2393662@126.com,报名材料打包上传,以“姓名+专业+报考岗位”命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具体公开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衡水市第三人民医院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附件1)。

  报名人员需提供证明材料如下:

  ①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

  ②毕业证、学位证;

  ③就业报到证(与学历相符)、就业协议书;

  ④医师资格证、医师执业证、规培证;

  ⑤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二)现场资格审核

  报考人员需持《资格审查表》及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A4纸)1份,到衡水市第三人民医院现场进行材料审核。

  因疫情防控原因,现场材料审核时间、地点请及时关注衡水市第三人民医院网站。

  三、测评考核

  (一)临床硕士研究生岗位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考核。在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理论知识水平的同时考察应聘人员综合素质:包括应变能力、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语言表述能力、组织协调能力、服务意识、举止仪表及对报考职位的匹配性等。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