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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山东省济南市公安局长清区分局招聘辅警36人简章
2019-07-29 18:46:42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山东 浏览次数:0

 

2019年山东省济南市公安局长清区分局招聘辅警36人简章已公布,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时间:2019年8月9日至8月10日(8:30-12:00,13:30-17:00)。以下是公告详情:

根据省、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济南市公安局长清区分局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统称“辅警”),辅警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公务员身份。确定聘用的辅警与委托的劳务派遣公司按规定程序签订劳动合同,派遣至济南市公安局长清区分局交警大队辅警岗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计划

此次公开招聘辅警36名,男性,勤务岗位。具体招聘岗位、招聘计划等详见《济南市公安局长清区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应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勤务辅警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8年7月至2001年7月期间出生),具备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辅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的配偶,退役军人,可适当放宽年龄;

4、自愿从事公安工作,具有吃苦耐劳、连续奋战的奉献精神,能够参与24小时值班备勤,能够保守工作秘密,服从组织安排;

5、单侧裸眼视力不低于4.6,身体健康,体型端正,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无色觉异常,无纹身,无肢体功能性障碍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心条件,应当符合《关于明确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评和体检有关事项的通知》(鲁公通〔2017〕30号)有关职位对身体条件的要求;

6、具有拟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辅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退役军人、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国有企业下岗分流人员,以及具有岗位所需专门资质或专门技能的人员。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或者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曾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曾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者收容教育的;

7、曾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其他要求

在职人员应聘的,应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应先详细阅读本简章,明确是否符合应聘条件,报名时,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报名时间:2019年8月9日至8月10日(8:30-12:00,13:30-17:00)。

报名地点:济南市公安局长清区分局交警大队(长清区峰山路2929号)。

(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现场领取、填写《济南市公安局长清区分局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和《应聘济南市公安局长清区分局警务辅助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3),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及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3张。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1、本人“无违法犯罪证明”(由户籍地派出所出具);

2、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二代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以及毕业证原件复印件。其他人员应聘的,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需一并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由本人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打印)、二代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