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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日照航海工程职业学院秋季公开招聘教职工简章(162人)
2023-07-20 20:34:08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山东 浏览次数:0

一、单位简介

日照航海工程职业学院是一所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复成立、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至今已有25年的办学历史。学校位于魅力海滨城市、联合国人居奖城市、全国文明城市---日照,是山东省首批高职教育综合评价、单独招生院校,山东省校企合作(产教融合)示范单位、山东省绿色学校,日照市中华职教社社务主任单位、国家海事局达标考试中心、国家网络空间安全人才培养基地、国家信息安全水平考试定点单位,连续多年荣获“中国十佳船员学校”“航运在线品牌院校”“船员最信赖的学校”。

二、招聘人数

结合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我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职工162名。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4.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位认证的海归留学人员,可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在考察体检阶段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岗位条件

1.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招聘岗位汇总表》(附件1)。

2.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日照航海工程职业学院官网,日照航海工程职业学院微信公众号等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7月17日-27日

查询时间:2023年7月17日-28日

报名方式:报名人员请使用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登陆人事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投递简历,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在招聘单位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招聘单位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可再行更改。7月29日00:00后,尚未完成初审或初审未予通过者,不可再报其他岗位,不可修改和补充报名信息。

报名人员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确保姓名、身份证号及其他个人信息真实一致。如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本次报名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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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单位初审及面试确认

初审时间:2023年7月28日-29日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参加面试,对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确认的考生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面试通知发布时间:2023年7月30日上午09:00

面试通知发布渠道:日照航海工程职业学院官网:http://www.rzmevc.com/

3.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全部资格。

通过面试的应聘人员,需在通过名单公布后在规定时间内按招聘岗位要求,向学院提交下列证明材料,逾期未交者视为放弃。

(1)2023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的复印件,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或学位证书原件并及时提交我处。

(2)其他人员应聘的,提交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或学位证书的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的原件和复印件。

(3)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交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成绩单。与国(境)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需提供规定时间内可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承诺书;已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但未获得教育部门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并作出规定时间内可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