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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秋季攀枝花市仁和区事业单位引才公告
2022-11-09 12:42:10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四川 浏览次数:0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人才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实施人才强区战略,优化仁和区人才队伍结构,培养造就一支适合仁和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人才队伍。根据《四川省人事厅四川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川人发〔2006〕9号)、《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川人社发〔2011〕36号)、《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中共四川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川人社发〔2017〕24号)、《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鼓励引导人才向基层流动十条措施>的通知》(川委办〔2019〕3号)等文件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研究,我区拟面向社会直接考核招聘11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攀西人才网www.pxrc.com.cn、攀枝花市仁和区公众信息网www.screnhe.gov.cn上发布):

  一、招聘单位及名额

  本次招聘为编制内招聘。具体招聘单位及名额详见《攀枝花市仁和区2022年事业单位秋季引才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表》,见附件1)。

  二、引才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

  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应往届毕业生。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应在2023年7月31日之前取得应聘岗位要求的国家承认的学历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2023年高校毕业生因受疫情影响、延迟发证的,以该生就读学校官网发布的领取毕业证时间为准),并凭证书原件办理聘用手续;其他人员必须在资格复审结束前取得并提供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职称(执业)资格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考环节或不予聘用,责任由本人自负。

  (二)报考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身体健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引进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及工作能力;

  2.年龄35周岁及以下(即1986年11月17日以后出生),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即1981年11月17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及以下(即1976年11月17日以后出生);

  3.报考考生的有效学位证、毕业证、就业推荐表所载学历学位和专业名称,须与所报考岗位“学历学位”和“需求专业”两栏要求完全一致。如有以下特殊情况之一的,经审核通过后,也可报考:

  (1)报考人员因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专业更名导致所学专业与招聘专业名称不同,但确属同一专业的可报名(由报考人员自行提供证明材料);

  (2)留学人员留学期间所学专业未列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学科专业目录,但与招聘专业学习内容(研究方向)一致的可报名(报考人员须提供国内相关高校开具的一致性证明);

  (3)报考人员因所在院校开设专业名称与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学科专业目录名称不一致,但经所在院校书面证明确属同一专业的可报名。

  4.在职人员报考者,须征得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及服务所在地县(区)以上人事主管部门书面同意;

  5.符合有关回避规定。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人事、财务、纪检监察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6.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和条件。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尚处于试用期内或服务期未满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截止时间为2022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