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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秋季攀枝花市东区事业单位引才公告
2022-11-09 12:43:12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四川 浏览次数:0

  根据《四川省人事厅四川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川人发〔2006〕9号)及《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川人社发〔2011〕36号)及相关文件要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批准,攀枝花市东区部分区属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考核招聘(引才)2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攀西人才网www.pxrc.com.cn、攀枝花市东区公众信息网www.scdongqu.gov.cn发布)。

  一、招聘单位及名额

  本次招聘为编制内招聘。具体招聘单位及名额详见《2022年攀枝花市东区事业单位秋季引才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表》,见附件1)。

  二、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

  2022、2023年高校毕业生或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职称(执业)资格证等证书,并凭证书原件办理聘用手续.

  (二)报考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6年11月17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和具有中级职称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即1981年11月17日以后出生)。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符合有关回避规定。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人事、财务、纪检监察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5.符合招聘岗位确定的具体条件(详见《岗位表》,附件1)。报考者毕业证书所注专业应与招聘单位所要求的专业一致。

  6.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和条件。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尚处于试用期内或服务期未满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截止时间为2022年11月17日)。

  4.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5.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6.按照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7.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双向选择、直接考核方式进行招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本次报名主要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请报考人员登陆智联招聘报名信息系统(https://pzh.zhaopin.com/),选择相关岗位,填写并提交《报名表》及岗位要求的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信息表(附件2)等相关资料电子版(原件扫描)进行报名。

  报名时间为2022年11月17日8时至12月5日18时。如后期可接受现场报名,将另行通知。

  通过网络报名的报考人员,请于12月12日前将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信息表(附件2)等相关资料的复印件邮寄四川省攀枝花市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寄出邮戳时间为准(超过12月12日视为放弃,邮寄地址:攀枝花大道中段522号;四川省攀枝花市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04办公室,邮编:617000)。

  (二)资格审查(与报名同步进行)

  1.因疫情原因,资格复审和考核地点、方式另行通知。

  2.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且责任自负。